小说读后感【推荐11篇】

小说读后感(通用11篇)

小说读后感 篇1

最近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可以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

《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起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直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通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爱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中国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中国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中国内地“有电影”。

小说读后感 篇2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是高密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色彩艳丽的场景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穿插在故事情节的叙述中,凝造了一种独特意境深远的意向。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人物动作语言的刻画以及形象生动的心理描写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我很难懂得,对这样最美丽最超脱最圣洁最英雄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看过很多小说,会因为作者的描述以及故事的发生地而对某个地方产生强烈期待感与喜爱感,但这次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产生怎样的感觉,一片一片火红火红的高粱,随风轻轻摇曳,弯弯窄窄的小路在其中蔓延,风、高粱、黑土地还有穿行于地里的人,一种朴实,原始的气息弥漫其中,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纯净。然而,这不是全部,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混杂在这自然原始的情境里。一想到这,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仿佛这一切都不属于这里,但是,这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下的高密东北乡,少了什么,都不完整。所以我也不清楚,胃搅得难受,是因为过于恶心的高粱地里的死尸、骸骨、恶臭还是因为,那狗日的血腥、残暴对这片红彤彤的高粱地的践踏。

在故事的最后,“父亲”和“爷爷”吃着死去的“奶奶”做的拤饼时,面对一片血腥狼藉的战场,我只是想,这场战斗胜利了吗?也许这一切都只是定格在“满河血一样的黑,遍野血一样的红高粱。”的画面上,其他的由我们自己感觉。

小说读后感 篇3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的,书像一盏明灯,在黑夜里指引我们前行的道路;书像一把火,燃烧我们内心的激情。书也像大自然的一幅幅美景,多姿多彩,陶冶我们的心灵。

从小,我就爱看书,《话说中国》让我知道了中华古国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历史;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系列仿佛使我进入了一个奇妙动物世界;《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探秘宇宙》使我有种想冲破大气层去一探究竟的冲动;冰心的小说清新隽永,语言生动优美,更是让我流连忘返。《寄小读者》表现了老人对大自然的热爱,也有对母爱和童真的歌颂、赞扬。

冰心老人十分关爱孩子,她把孩子看做是最神圣的人,她在身体有病时也坚持给小朋友写信,鼓励小朋友、关心小朋友。透过这一篇篇短文,我似乎看到了一位慈祥的老人正娓娓诉说着她的故事:有快乐的、伤心的……听着简短却又让人回味深长。

在冰心老人的小说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桔灯》,这篇小说写的是在抗战时期间,一位文静、聪明的少女,她的父亲因参加革命活动而失踪,母亲卧床不起,在生活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她表现冷静、勇敢,同时还十分乐观,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其中少女用手在面前画一个圆圈的场景更是栩栩如生的印进了我的脑海中。

黑暗衬托出小桔灯的光芒,使这桔红色的光显得更加珍贵,这一缕朦胧的桔红的光也代表了当时抗战时期人民心中的希望,就是这点光冲破了黑暗,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和力量,让我们觉得眼前有着无限光明!这盏小桔灯也照亮了我,在我遇到挫折时,指引我、鼓励我,使我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虽然冰心老人已经与世长辞,但她那爱的哲学还是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像我们这样的小读者。那些优美的语言,触动灵魂的文字,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我们一路远行。

小说读后感 篇4

《水浒传》通常被评价为一部正面反映和歌颂农民起义的小说。当然,小说中描写的梁山泊的某些基本宗旨确与历史上农民起义所提出的要求有相同的地方,但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水浒传》中的人物和故事,基本上都是出于艺术虚构,可以说,除了“宋江”这个人名和反政府武装活动的大框架外,它与历史上宋江起义的事件没有多少关系。

这部小说的基础,主要是市井文艺“说话”,它在流行过程中,首先受到市民阶层趣味的制约。而小说的作者罗贯中、施耐庵,也都曾在元后期东南最繁华的城市杭州生活,他们的加工,并未改变水浒故事原有的市井性质。

所以,梁山英雄的成分,有“帝子神孙,富豪将吏,并三教九流,乃至猎户渔人,屠儿刽子”,却几乎没有真正的农民;梁山英雄的个性,更多地反映着市民阶层的人生向往。这些基本特点,是首先应该注意到的。

用封建统治者的眼光来衡量,梁山上的人们当然只能算是“盗贼流寇”之流。小说要公开歌颂这样的“盗贼流寇”,并为社会所接受乃至喜爱,首先必须为他们的行为提出一种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合乎社会传统观念的解释(哪怕这种解释不可能圆满和充分),赋予这些英雄好汉以一种为社会所普遍认可的道德品格,在这种总的前提之下,来描绘他们的反抗斗争。梁山泊一杆杏黄旗上写着的“替天行道”的口号,和梁山议事大厅的匾额所标榜的“忠义”这一准则,就是作者为梁山事业所设立的道德前提。

在通常情况下,“天”这一居于人间权力之上的最高意志,总是被解释为佑护朝廷的;“道”作为合理的政治原则与道德原则的抽象总和,也是为统治阶级所专有。但另一方面,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向来也承认:当一个时代的政治情形发生严重问题时,政权本身的行为也可能是“违天逆道”的。

在这种情况下,由另一种力量出来“替天行道”,至少在表面的理论上可以说得通。而《水浒传》正是通过大量揭露北宋末政治的普遍性的黑暗现象,证明了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忠义”是梁山好汉行事的基本道德准则,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它是传统道德的范畴。尤其“忠”,首先和主要地表现为对皇帝与朝廷的忠诚,甚至梁山义军的武装反抗,攻城掠地,也被解释为“忠”的表现——“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

其实,梁山上不主张“忠”的也大有人在,像黑旋风李逵便动辄大喊“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只是这一种力量始终处在以宋江为代表的主“忠”力量的抑制下,而最终把梁山大军引到了投降朝廷的道路。“忠”的道德信条既是作者无法跨越的界限,却也是这部小说在封建时代能够成立和流传的保障。

“替天行道”和“忠义”的前提,为《水浒传》蒙上一层社会所能够接受的道德正义色彩。在这种前提下,确实包含了许多与正统观念相一致的东西,不仅是对朝廷对皇帝的“忠”,诸如对清明政治的要求,以及对“奸夫”的仇恨,也莫不如此。但《水浒传》并不因此而失去它的光彩。

它的前提其实是相当浮廓的、有时真有时假的,在这些前提下,同时也包含了许多与正统观念完全不一致的东西。小说不仅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现实,而且反映了民间、尤其是市井社会生气勃勃的人生理想。

这部以北宋末年社会为历史背景的小说所揭露的现象,实际在封建专制时代具有普遍意义。小说中第一个正式登场的人物是高俅,这个因善踢球而得到皇帝宠信的市井无赖,居然不到半年就升到殿帅府太尉的高位,从此连同他的“衙内”倚势逞强,无恶不作。

在全书正文的开端,这样写寓有“乱自上作”的意味。不仅如此,作为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权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戬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世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残暴虐的地方官。

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如此广泛的对于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在“替天行道”的堂皇大旗下,作者热烈地肯定和赞美了被压迫者的反抗和复仇行为。梁山好汉们并不是出于纯粹的主持正义的目的而“替天行道”的,他们大多本身是社会“无道”的受害者。武松欲为兄伸冤,却状告无门,于是拔刃雪仇,继而在受张都监陷害后,血溅鸳鸯楼。

林冲遇祸一再忍让,被遇到绝境,终于复仇山神庙,雪夜上梁山;解珍、解宝为了索回一只他们射杀的老虎,被恶霸毛太公送进死牢,而引发了顾大嫂众人劫狱反出登州……李逵虽然不断被他的宋江“哥哥”所斥责,但作者毕竟还是让他再三发出彻底推翻朝廷的吼声。可以说,人民的反抗与复仇权力,从未像在《水浒传》中那样得到有力的伸张。

小说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白鲸》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玛利和他的朋友魁魁格与"裴廓德号"签下契约。狡诈老练的船长亚哈再一次航行中被大白鲸莫比·迪克毁了一只脚。大副试图说服船长放下复仇,但失败了。最终的交战中,莫比因被激怒,将船撞沉,只有玛利幸免。

“你们来吧,我什么时候都不会害怕的。”——这句话让我深有感触,这句话写出了莫比的心声。虽然看起来结局悲惨,觉得船长是以为勇敢地人,但这是船长自我给自我挖一个坑,然后自我跳下去。若他不因贪婪先去招惹莫比,莫比又岂会反击报复他。其实,这样的例子,光在大自然里就有很多。就比如说有些人在热带雨林中捕蛇,蛇本来对人是没有敌意的,但是我们人类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捕杀蛇,使它们对人类反感而不得不采取一些自我防护的措施,它们只是想保护自我而来抗击人们,时间久了就会变成敌意,而人们却当成了一种对自我的进攻,一种被受害的一方,所以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的捕杀,这种捕杀带着报复、仇视,最终还是导致了自我的受伤,或者是两败俱伤。所以说你没事别惹事,把原先没有的是变成一件大事。

小说读后感 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但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但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但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小说读后感 篇7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完美的爱国抗日英雄,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性的女性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小说读后感 篇8

这是一部出自“科幻小说之父”法国作家凡纳尔之手的冒险小说,讲述了里登布罗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书籍里偶然得到一张羊皮纸,发现前人曾到地心旅行的事迹,里登布罗克教授决定也做同样的冒险旅行。他和侄子从汉堡出发,按照前人的指引,由冰岛的一个火山口下降,途中历经迷路、缺水、史前生物等种种险情,也收获了地下海、史前人骨骸等惊世的发现,经过三个月的旅行,一行人最后回到了地面。

初读这本书,我觉得主人公里登布罗克教授去地心冒险的做法过于疯狂,然而就是这匪夷所思的想法却在重重冒险之后得到了成功。此时此刻,我对里登布罗克教授充满了敬佩之情。他的侄子阿克塞尔也从开始的退缩、恐惧到最后敢于冒险,成为了一位真正的男子汉。

人生有很多种过法,是像蜗牛一样小心翼翼地缩进自己的小窝,还是像小草一样迎着风霜坚韧成长,全凭自己。只有不畏风霜,敢于冒险,才能活出自己的精彩。

由此,我想到了一位有勇气、坚持不懈的服务员。

一个星期天的午后,一对母子来到一家眼镜店,母亲希望配一副平光镜作为装饰用,但配镜的意图不强,只是随便看看而已。于是服务员引导她试戴了几副板材眼镜,但这位女士并不满意,当他们准备离开走到店门口的时候,店里的一位实习生拦住了他们,并请求女士再次试戴她刚刚看过的一副红色金属半框架眼镜:

“您好,您可以再试试这副眼镜吗?我看您在板材眼镜区选了很长时间,其实你的脸型更适合戴细边的眼镜,这副眼镜能使脸型线更柔和,使您看上去更年轻。”女士一愣,但很快同意了这位实习生的建议,再次试戴。

“嗯,这副眼镜的确比刚才那副好看多了,我可以再试试其他几副吗?”

“您别看柜台里面几百副眼镜,只有这副才是最适合您的,我一般给别人挑眼镜最多挑两副,从来不会走眼。”

“眼光不错,但是我看你胸牌上写的是实习生,为什么我要相信你的建议呢?”

“实话告诉您,我以前是做化妆造型的,挑选眼镜时,我会配合顾客的服饰搭配和平时出入的场所来推荐眼镜,所以我才能这么准确地告诉您,这副眼镜是最适合您的。”

再聊了一会,这位女士最终决定听从实习生的建议配了一副细边眼镜。配好眼镜后,实习生又说:“现在配镜我们还能再赠送一副树脂镜片。”接下来,这位女士的儿子也配了一副眼镜,母子俩总共在店里消费了1500多元,并对这位服务员赞不绝口。这笔生意成为了当天销售中的一个亮点。

这个故事虽不像地心游记一样惊心动魄,但也向我们揭示了坚持不懈的重要性。

现代社会,我们也许不会遇到种种威胁到生命的险情,但我相信,对待自己的理想,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小说读后感 篇9

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但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但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但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

小说读后感 篇10

大约是初中的时候吧,初次看《水浒传》,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着我,我甚至被感动得涕泪横流,但偶然的机会,我又一次拿起了《水浒传》,想重温儿时的记忆,没想到,曾经感动过我的《水浒传》却让我很失望。我佩服作者刻画人物的手法,但这本书,在思想方面却显得很不足。

一、无是非观。我总结了一下,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杀人,而且有些是无辜的人。史进杀李吉,李吉并非有罪,即使有罪,也罪不至死。即使是我敬重的武松,也在杀张都监、张团练和蒋门神时,杀了后槽、两个丫鬟、张都监的两个亲随和其他一些人。石秀杀死了和杨雄妻子通奸的和尚和帮助和尚通奸的头陀,杨雄杀死了丫鬟迎儿和自己的妻子。还有,在攻陷一座城池或庄寨时,都要把长官一家良贱杀尽。

为救宋江,劫法场时,李逵杀人最多,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地,血流成渠,推倒颠翻的,不计其数。

李逵嗜杀成性,在血洗扈家庄后,宋江斥责他说,扈成已经投降,何必杀他一家人。但念在李逵有功劳的份上,权且将功折罪,李逵却说:“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杀人竟然还杀得快活,骇人呐!

宋江在浔阳楼上提的反诗里,有这样两句,“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似乎杀人是为了报个人的冤仇。

攻打完祝家庄后,宋江与吴用商议,要把这祝家庄村坊洗荡了。石秀禀说起这钟离老人指路之力,“也有此善心良民在内,亦不可屈坏了好人。”宋江听罢,叫石秀去寻那老人来。石秀去不多时,引着那个钟离老人来到庄上,拜见宋江、吴学究。

宋江取一包金帛赏与老人,永为乡民:“不是你这个老人面上有恩,把你这个村坊尽数洗荡了,不留一家;因为你一家为善,以此饶了你这一境村坊人民。”什么是善,就是因为给梁山好汉指路了,典型的“对我好就是好人”的论调。

攻打完北京后,柴进和蔡福到家中收拾家资老小,同上山寨。蔡福道:“大官人可救一城百姓,休教残害。”柴进见说,便去寻军师吴用。比及寻着,吴用急传下号令去时,城中将及损伤一半。伤的可是无辜的百姓啊!

为了逼秦明落草,宋江设计让人穿了秦明的盔甲,攻打了青州城,把许多好百姓杀了,又把许多房屋烧了。

为逼朱仝入伙,设计杀死了小衙内——沧州知府亲子,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就算他的父亲恶贯满盈,孩子也是无辜的呀。

放火。例如,鲁智深火烧瓦官寺、晁盖上梁山时烧了自己的寨子、武松在蜈蚣岭烧了坟庵,穆弘上梁山时,也把庄院一把火烧了,这样的情节就更多了,不知道这样做用意何在?

此外,攻打祝家庄,实为借粮,并非义举,可宋江却说:“祝家庄那厮,好生无礼,平白欺负俺山寨,因此行兵报仇……”其实,祝家庄门上的标语(填平水泊擒晁盖、踏破梁山捉宋江)和抓了时迁只不过是这场战争的导火线而已。

在被迫上梁山前,许多英雄好汉本就是打家劫舍的或者是一方恶霸。就连晁盖也是打家劫舍的,虽说是“劫富”,可却没怎么“济贫”。穆春本是揭阳镇一霸,只因为薛永私自在他的地盘上卖艺,便吩咐人不要施舍他钱,他把宋江给了薛永五两银子视为对他权威的挑战,便吩咐客家和店家不许接纳宋江他们,可当知道此人是宋江时,便扑翻身便拜。看过《水浒传》的人都晓得,这样的情节不少。

书中很多英雄人物确实是被官逼得上了梁山,象林冲、武松、宋江,那时的吏治确也有些残酷。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原来故宋时,为官容易,做吏最难。为甚的为官容易?皆因那时朝廷奸臣当道,谗佞专权,非亲不用,非财不取。为甚做吏最难?原来做押司的,但犯罪责,轻则刺配远恶军州,重则了残生性命……”吏治的严酷与不合理可能是导致反抗最直接的原因。可也有很多人如阮氏三兄弟却不是如此,也有一些人是被这些好汉们逼上了梁山的,如秦明、萧让、金大坚、黄信、李云、李应、徐守、卢俊义等。

二、乱世的志士往往有些无赖(老舍语),鲁智深到处赊帐,只说,先记上,改天再还,从店小二等对他的态度来看,他估计也是一霸,就连镇关西见了他,也是慌忙出柜身来唱诺道:“提辖恕罪。”这鲁达到处打人,而且有时是打着正义的旗号打人,如在旅店救那父女俩逃走,店小二阻拦时,鲁达大怒,打了那小二一巴掌,只打得那店小二口中吐血,再复一拳,打落了两颗门牙,其实店小二何错之有?到后来大闹五台山,更是流氓行经。杨志在生辰纲被劫后,也吃过霸王餐。

三、义气、人情大于法,宋江得知官府要缉拿晁盖,便去给晁盖通风报信。宋江杀了阎婆惜,知县却一味护着宋江,只想把事情朦胧做在原本无辜的唐牛儿身上。武松杀死西门庆、潘金莲后,知县也一心要周全他。说到人情,宋江惯会使人情,发配到江州府,到处使银子,因此无一不喜欢宋江。戴宗因宋江没送例银,大怒,喝道:“贼配军,安敢如此无礼,且打这厮一百讯棍。”当知道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宋江时,戴宗马上便和其称兄道弟。人情在中国可真是源远流长。

小说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王》,这本书让我记忆深刻。

它主要写了:两条野犬,一只叫红桃心,另一只叫白桃花,它们原本是一对姐妹,但由于公犬赛豹尾,姐妹俩反目成仇,后来姐姐红桃心用了各种方法,想用爱弥补姐妹之间的裂痕,但妹妹白桃花不予理睬,还在野犬群里生下了八只幼犬。红桃心见状,便不在努力化解,姐妹俩成了真正的仇“人”。但是,在一次捕猎过程中,遇见了猎人,妹妹白桃花为了救红桃心,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妹妹白桃花想让姐姐红桃心收养自己的幼犬,但是12只幼仔实在抚养不了,便在姐妹生下的两群幼仔里各淘汰3只,留下的6只幼仔由野犬群抚养长大,淘汰的6只幼仔只能冻死在山里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点感动。因为在一个群里只有王后才能生育,如果其它的野犬怀孕了,只能赶出野犬群。而姐姐红桃心念在自己和白桃花姐妹情深留下了妹妹和它的8只幼仔,并把幼仔抚养成“人”。

妹妹白桃花也是念在自己和红桃心姐妹情深,面对猎人那黑漆漆的枪口和猎狗的追随,自己引开他们,让姐姐逃生。结果自己却被打中了。

这世界上真正的姐妹情深是很少的,我们一定要珍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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