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决定【汇编2篇】

个人独资决定(精选2篇)

个人独资决定 篇1

x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自然人股东于20xx年10月16日在x有限公司会议室做出如下决定:1、自然人一人出资设立x有限公司。2、委派为公司开业登记代理人,全权办理有关事宜。 3、任命为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4、聘任担任公司经理,任命南青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5、任命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6、制订x有限公司章程。股东承诺以上人员非《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公司职务的人员,无重大民事责任。

股东签字:

年十月十六日

个人独资决定 篇2

x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自然人股东于20xx年10月16日在x有限公司会议室做出如下决定:

1、自然人一人出资设立x有限公司。

2、委派为公司开业登记代理人,全权办理有关事宜。

3、任命为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4、聘任担任公司经理,任命南青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5、任命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6、制订x有限公司章程。股东承诺以上人员非《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公司职务的人员,无重大民事责任。

股东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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