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职检查的决定(精选2篇)
关于停职检查的决定 篇1
xx县卫生局:
你局局长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决定,暂停何担任的永兴县卫生局局长职务。
永兴县人民政府
年7月24 日
关于停职检查的决定 篇2
xx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鉴于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已被区纪委立案调查并确有受贿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区纪委的意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暂停郑担任的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中共黄岩区教育局纪委
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