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民警的决定(推荐2篇)

表彰民警的决定(精选2篇)

表彰民警的决定 篇1

20xx年,全局民警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服务中心、忠实履责,各项公安工作取得显著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民警、警属的奉献和支持。

为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展示全市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满意度,根据《关于开展“三十佳”民警警属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推荐考评,局党委研究决定:

一、授予下列五名同志 20xx年度“亲民爱民标兵”荣誉称号

1、毛纯兵 城中派出所

2、戴迎刚 长台派出所

3、姜荣华 刑侦大队

4、陈新林 上余派出所

5、朱利强 城南派出所

二、授予下列五名同志20xx年度 “爱岗敬业标兵”荣誉称号

1、何信文 城北派出所

2、曹海斌 特(巡)警大队

3、刘阳生 淤头派出所

4、姜华富 法制大队

5、徐龙波 峡口派出所

江山市公安局

1月30日

表彰民警的决定 篇2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苏州为目标,坚持创意警务破解发展难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亮点品牌。广大人民警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克难求进,以实际行动履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并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先进典型。

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发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力投入到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市政府决定,授予叶红霞等10位同志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并记二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在推进警务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昂扬的工作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推动苏州公安工作上新水平、新台阶,为全市“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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