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热门13篇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精选13篇)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1

一、适应范围

除公司根据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休假及因公出差、员工旅游活动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均需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流程

1.请假(含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等)应提前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和注明请假起止时间,经部门各级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2.员工因紧急事情无法预先填请假条,必须向本部门主管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请假,经查明属实获允许方可休假;并由部门主管代办请假手续;未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休息按旷工论处;

3.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经正规医院获取工伤休假的,应及时告知部门主管,并由部门主管或委托人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三、批假权限

一般员工请假1天以内可由厂部车间班长批准,2天以内可由部门主管(或厂部车间主任)批准,3天以内须经部门经理(或厂部厂长)批准,4~6天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7天以上经副总经理批准;经理级以上员工请假需经副总经理批准。

四、报备管理

1.公司各部门已获批准的请假条,由休假指定报备者先报备至部门考勤专管员处,再统一由各部门考勤专管员报备至人力资源部;若无报备,一经发现按无假条处理,计旷工。

(1)管理人员、办公类人员请假须于一个工作日内报备至人力资源部;

(2)生产一线员工请假须于七个工作日内报备至人力资源部。

2.若有发现不及时报备情况,由各部门指定报备者承担员工的`处罚。各部门休假报备职权参照下表:

五、续(销)假管理

1.续假

确有原因要求延长请假时间的,应到所在部门办理续假手续,注明续假原因和续假时间;经所在部门同意后,予以续假;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2.销假(指员工于请假日期内提前回司上岗的情况)

员工提前处理好相关事宜,提前来司报到者,回司上岗当日应到所在部门办理销假手续,注明销假原因和销假时间;未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者,按之前请假日期计算休假。

本请假制度与流程由通知发放之日起执行,请各部门严格遵守。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2

第一条鉴于目前公司生产运营及人力紧张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一式两份(一式部门留存,一式交人力资源部)报批,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三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四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假期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1天以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

2、员工请假2天以上7天以下,部门主管(部长)同意后,需经事业部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

3、请假7天以上15天以下,经部门主管确认,事业部总经理审核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人力资源部长处审批,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4、员工一次请假最长不超过15天;

5、部门主管、部长请假3天(含3天)以上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七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由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本、诊断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八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2天工资,旷工3天,公司除追究旷工给工作造成的损失外,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累计不准超过30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回所缴纳社保等相关费用;

第十条请假7天以上者,取消当月绩效奖,年累计请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评优、绩效奖;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3

一、请假制度

前厅经理负责前厅全体员工的请销假。

厨师长负责厨房全体员工的请销假。

请假要求及批准:

1、事假。必须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求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复岗时间,本人签名并注明请假时间。经上级批准后,方能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同旷工。事假复岗应向批准人销假。

2、病假。病假(含意外伤害)应本人向上级领导请假。不准电话请假,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除外。病假必须出示本人医院病历证明和医药费单据。

3、正常公休假。本人提前向上一级领导递交公休假书面申请,按领导制定的.公休假排班表安排的时间休假。

二、请假批准权限

1、一般员工病事假1天以内,由分管主管批准;

2、一般员工病事假超过1天,3天以内,由前厅员工由经理批准;厨房员工由厨师长批准;员工病事假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前厅主管病事假,由前厅经理批准;厨房主管病事假,由厨师长批准;

4、前厅经理、行政总厨、厨师长病事假直接由总经理批准,休假前指定代理人,代行岗位职责

5、事假连续30天以上,劝其离职。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4

按下列情况之一旷工

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

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打架、斗殴至伤不上班者。

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者。

其它应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另加罚款100元;旷工予以开除。

二、病假

员工因病休假,填写病假申请表,出示区级以上医院病假通知书,经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诊:员工如遇到紧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医院就诊,急诊在三小时内通知部门经理,24小时内病假请明交到部门,填写病假申请表。

病假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邮寄(病假中注明发烧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无开病假者,将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病假一天扣当天工资。

病假超过五天(含五天)自动离职。

三、事假

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须提前二天向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来不及到公司请假时,应用电话通知部门,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四、其它假

如丧假、婚假等等,根据本人情况领导研究酌情处理。申请方法:向部门申报及主管总经理审批。

五、请假及请假天数审批权限

请假:各种假期不论时间长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按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效。

请假天数审批权限

部门经理有权批假一天,二天以上报总监批准。

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休假有关规定

员工休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人事部)备案,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休假,报主管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报办公室备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许零星提取。

员工休假期满后,须主动到本部门和办公室(人事部)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以旷工论处。

所有请假方式必须以书面材料于第一时间内报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无请半天假的.说法。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5

1、请假审批手续程序

需请假员工于请假前填写公司统一的请假条1个工作日

如员工事先来不及填写请假条(如病假),需由员工亲属电话通知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及人力资源部1个工作日

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

员工请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批1个工作日

员工请事假七天以上、病假三个月以上,由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

2、请假

2.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须经总经理批准。

2.2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

3.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2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2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3.3员工一年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的,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旷工

4.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4.1.2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含2小时),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4.2对旷工的处理

4.2.1旷工1天,按日标准薪资x3倍扣除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当月天数核算),同时不享受当月发放的慰问、奖金等福利,年终福利或慰问奖等视情节轻重予以部分或全额扣减;

4.2.2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病假

5.1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5.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5.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5.4员工病(伤)假工资计算方式详见《薪酬与福利》。

6、事假

6.1员工请事假须讲明事由,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事假三天(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6.2全年累计事假十天以下,事假1天扣1天日标准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核算);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十天(含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事假1天扣1.5天日标准薪资;

6.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7、出差考勤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行政人事部做好出勤记录,作为薪酬计算和考核依据。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6

1、请假审批手续程序

需请假员工于请假前填写公司统一的请假条1个工作日

如员工事先来不及填写请假条(如病假),需由员工亲属电话通知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及人力资源部1个工作日

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

员工请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批1个工作日

员工请事假七天以上、病假三个月以上,由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

2、请假

2.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需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须经总经理批准。

2.2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支配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大事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准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

3.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2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2确有缘由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3.3员工一年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的,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旷工

4.1以下状况,一律视为旷工:

4.1.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4.1.2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含2小时),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4.2对旷工的处理

4.2.1旷工1天,按日标准薪资x3倍扣除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当月天数核算),同时不享受当月发放的慰问、奖金等福利,年终福利或慰问奖等视情节轻重予以部分或全额扣减;

4.2.2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赐予任何经济补偿。

5、病假

5.1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供应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5.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5.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医疗期期限依照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

5.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支配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5.4员工病(伤)假工资计算方式详见《薪酬与福利》。

6、事假

6.1员工请事假须讲明事由,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事假三天(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6.2全年累计事假十天以下,事假1天扣1天日标准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核算);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十天(含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事假1天扣1.5天日标准薪资;

6.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赐予任何经济补偿。

7、出差考勤

因公参与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行政人事部做好出勤记录,作为薪酬计算和考核依据。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7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假别及准许期限

2.1婚假

本人婚假,10.天。

儿女婚假,5.天。

2.2丧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2.3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

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2.5农忙假

没有农忙假。

2.6产假和喜假

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7探亲假

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10.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假期的申请和批准

3.1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2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4.超假与旷工

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5.假期的工资核算

5.1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5.2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类推。

二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20.%,第二天加扣40.%,以次类推。

5.3旷工者按《奖惩条例》处理。

6.销假

请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员销假。

不销假者视为旷工,确证不是旷工者,则扣除相应时段(但按整班计)的一半日工资。

7.责任

对旷工者,其直接上级应向考勤员及时通报。不通报者,按《奖惩条例》接受处理。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8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1、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集团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科长(主任)、经理等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报人力资源科备案。

第三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1、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查并向所属办公室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① 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

② 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③ 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④ 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2)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2、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事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0)。

3、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集团办公室或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不发放其病假期间的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病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岗位工资/30)。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1)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有关条款,公司规定如下:

① 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3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

② 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9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5年未满20年,医疗期18个月。

③ 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18个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医疗期为24个月。

(2)医疗期内病愈复工除有医院证明外,必须经公司工会鉴定后方可复工,参与竞争上岗:

① 医疗期3~6个月,医疗期满试工1个月。

② 医疗期9~12个月,医疗期满试工2个月。

③ 医疗期12个月以上的,医疗期满试工3个月。

④ 在试工期内,又患病累计休息半个月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病伤救济费。

(3) 伪造病假证明或因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法行为而致伤者,均不能按病假处理。

(4)对在企业长期病休,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企业停止其医疗期,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医疗期工资发放参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5、工伤假

(1)因工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安全部门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认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3天,一次休完。

(4)工伤期间工资发放参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6、产假和节育假

(1)一般产假:休息3个月。

(2)晚育产假:休息6个月。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4)护理假:配偶晚育休产假,给予护理假1个月。

(5)人工流产,休息15天。

(6)放置宫内节育器,30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7、哺乳时间规定

(1)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工作时间哺乳,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也可以一次哺乳,时间为60分钟。

(2)哺乳期可根据居住远近给予适当的路程时间,但每日每次最长不超过30分钟。有双生儿的女员工,每次增加哺乳时间30分钟。超生儿无此待遇。

(3)超过哺乳时间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按事假处理。

8、婚假、丧假

(1)一般婚假:3天;晚婚(男25、女23)婚假:21天。婚丧假、产假和节育假,均为保障员工权益而由员工享受的假期,均需当时一次休完,不得推迟到以后休假。

(2)婚假、产假和节育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集团公司办公室或子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丧假,按规定程序审批前,需到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

(3)考虑到婚假的特殊性,员工若因工作繁忙当时不能休完的,经部门直接上级及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在领取结婚证一年内休完。

(4)婚丧假、产假、节育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9、公司各种假别的工资、补贴标准:

(1)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2)病假:按镇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每天补贴10元,最长为3个月,并取消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3)工伤假:按镇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及部门证明人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全额发放工资但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医药费全额报销,如个人行为造成将另行处理,特殊情况由劳动管理部门仲裁;

(4)婚假:凭结婚证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5)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第四条 公司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3、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办公室核准,3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9、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10、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1、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12、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必须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职员假满当天须到人力资源科销假;

13、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人力资源科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作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科。考勤人员且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14、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科备案;

15、员工如赴外地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表》报上级领导批准,并将《出差申请表》交人力资源科备案,作为考勤的有效附件;

16、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17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第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9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在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⑷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各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7、旷工

⑴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⑵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4倍。

⑶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工资。

三、事假

1,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员工全年请事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3、员工请事假按200%扣发实际请假天数日工资,事假超过1天(不含1天),取消当月满勤奖,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50%,满5天(含5天)以上者则扣除当月奖金,当月无奖金。

4、员工一年内累计请事假在15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职务和岗位。

四、病假

1、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时应事先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疾病的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2、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须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后填写《请假申请单》方可离开岗位。 3、凡请病假的1天以上的员工应在上班后2天内持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的建休证明、病历、医疗药品发票之一,补办完善病假请假手续,未按上款规定补充完善病假请假手续的均以事假处理。

4、员工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0天,并按参加工作未满2年100%、未满5年80%,未满10年按30%,满10年以上10%扣发工资,当月病假超过2天,取消满勤奖,奖金按请假天数扣发。

5、员工病假连续30天以上或年累计60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不给予保留原岗位。

6、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医疗期未满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内。

3、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应休假期。逾期为自动弃权。

4、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

5、新员工入职前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产假

1、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及有关医院的证明等);

2、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给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给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孕期检查假,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核同意。

4、违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规定的产假、孕期检查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伤及职业病

1、在工作岗位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须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发生事故时可以超级上报,并由公司指定医院对受伤员工进行诊治。用人部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

上下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员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丧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员工可申请获得2天有薪假期。职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由办公室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职工亲属以职工户口登记和职工的档案的记载为准。

4、职工请丧假期间(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工资等不扣除。

5、丧假应在亲属死亡后7天内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节日

按国家法定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生产情况安排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同时废止。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请假申请单

部门 姓名 代理人 紧急联络人

联系方式 假别 联系方式

情 况

事 由 填表

日期

请假期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 小时

部门主管

审批意见

时间: 总 经 理

审批意见时间:

销假时间年 月 日 时提前或超假

天 数

天请假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注:①假别: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②员工请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

公司员工公出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公出管理程序,达到合理调配、有序运转,提高部门间协同办事效率之目的,并使总经理随时掌握各部门工作人员办公去向,以便有效安排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公出: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受总经理指派离开办公间外出办事(工作)的视为公出。(本市内的为公出,市外为出差。)

1、需要公出者,应向本部门经理说明事由并填写《公出申请单》,外出前将有部门主管和总经理签字的《公出申请单》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出门。

2、公出回来后打卡并至办公室销假。

3、如果本人不到公司报到直接公出的,要在前一天填写《公出申请单》,特殊原因应电话告知办公室去向,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出差申请单》,公出回来后,必须马上办理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经公司批准的特殊岗位人员的公出,按公司特批决定执行。

5、任何部门不得违上述规定,擅自调动其他部门的人员外出的,如确需部门间人员协同办事,需经该人员部门主管同意,并在《公出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

6、公出本着高效,快捷的原则,把公出任务集中起来处理,各部门主管严格控制公出时间和频率。

7、公出单由办公室保管,公出前领用填写,每月装订成册编号使用。

公 出 申 请 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门 随同人员

公出事由:

公出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小时)

部门主管

审批意见时间: 总 经 理

审批意见

时间:

销假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计 (天、小时)

公出人: 经办人:

其他情况说明:

注:①公出申请单经批准后,公出申请单应在出公前交于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特殊情况公出批准后,由所在部门在公出当日将公出申请单交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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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10

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的生产运行和员工的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请假行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合理利用员工的工作时间,提高企业的效益,同时合理满足员工的个人生活需求。

2、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以及管理人员。

3、制度制定程序:制定本规章制度是由公司的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评估员工请假制度的合法性和适宜性,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制定出本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制度的修改需要经过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的协商,最终由公司高层领导批准。

4、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规定了员工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如休息假期等。

(2)《劳动法》:该法规定了对员工请假的相关规定,规定了员工因个人原因请假的事项,以及加班和补偿事项。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员工请假的相关制度,并保证用人单位不得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4)《行政管理法》: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的相关制度,确保相关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5、具体内容:

(1)制度名称:员工请假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3)目的:保证公司的生产运行和员工的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请假行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合理利用员工的工作时间,提高企业的效益,同时合理满足员工的个人生活需求。

(4)内容:

①员工请假的申请流程:员工需在请假前3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②员工请假类别和期限:员工请假可分为带薪假期和非带薪假期,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哺乳假、陪护假、年假、探亲假、丧假等,根据不同请假类别,规定不同的期限。

③员工请假的批准: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员工请假申请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回复员工是否批准。如员工请假受到负责人的拒绝,员工本人可向上级管理人员申请复议,或在申请批准后申请将假期顺延到后续的时间段。

④员工请假后的返聘:员工请假后需按期返聘,延误返聘的员工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扣减工资、取消批准的带薪假期、留存人事档案等。

(5)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员工请假申请并回复员工申请结果,负责员工请假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自己部门员工请假的管理和审核;员工需按照规章制度请假,并提供真实准确的请假事由、期限等信息。

(6)执行程序:申请人:填写请假申请表,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拿到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员工的请假申请,并签字;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员工的请假申请,并回复员工是否批准。

(7)责任追究:员工不按规章制度请假或无故迟返公司,将根据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罚;

如果违反使用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扣减工资、停工甚至辞退。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11

1、请假审批手续程序《员工请假申请单》

E4需请假员工于请假前填写公司统一的请假条1个工作日

如员工事先来不及填写请假条(如病假),需由员工亲属电话通知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及人力资源部1个工作日

D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

C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批1个工作日

A4员工请事假七天以上、病假三个月以上,由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

2、请假

2.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须经总经理批准。

2.2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

3.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2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2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3.3员工一年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的,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旷工

4.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4.1.2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含2小时),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4.2对旷工的处理

4.2.1旷工1天,按日标准薪资*3倍扣除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当月天数核算),同时不享受当月发放的慰问、奖金等福利,年终福利或慰问奖等视情节轻重予以部分或全额扣减;

4.2.2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病假

5.1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5.2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5、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医疗期期限依照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

5.3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5.4员工病(伤)假工资计算方式详见《薪酬与福利》。

6、事假

6.1员工请事假须讲明事由,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事假三天(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6.2全年累计事假十天以下,事假1天扣1天日标准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核算);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十天(含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事假1天扣1.5天日标准薪资;

6.3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7、出差考勤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行政人事部做好出勤记录,作为薪酬计算和考核依据。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12

教职工每学年公共假日:“十一”七天,“五一”三天。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应如实认真填写《教职工请假手续》,按管理权限审批,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校上班。

1、事假

(1)凡请事假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校。三天以内由学校批准,三至七天的假由学区批准。

(2)每学期累计请假三天以内(含3天)扣除每天课时费。

(3)教职工因事由学校或学区批准的假,请假手续要齐全,其课时费均必须扣除,课程(包括陪堂)自行安排妥当,班主任安排好班务,工作代理人签字后方可准假离校。课时费(每节4元),班主任费每天2元由学校月底发给工作代理人。电话请假者返校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4)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无办理请假手续而超假的,单位应督促本人及时返回单位。如本人坚持不回的,按旷工论处。

2、病假

(1)教职工请病假,两天内由学校审批;

三至七天由学区审批。请病假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教育局审批,病假超过一学期的年终不作考核。

(2)病假工资:七天以内的病假(含7天)除本人按事假一样安排好工作外,学校负责扣除其每天课时费。七天以上两月以内的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医生近期诊断证明,学校、学区加注意见后在教育局请假,请假期间发给原工资,并由教导处调整其工作。病假超过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至六个月按下列标准发给: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工作十年以上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3、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每学期累计事假和病假五天以上者(七天以上的假除外)每天扣除30元,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良好。违反计生政策的,其婚、产假按事假论处。

员工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篇13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

3.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事假

3.3.1.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3.3.1.2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3.1.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3.3.1.4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3.3.1.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病假

3.3.2.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3.3.2.2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3.2.3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3.2.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3.3婚假

3.3.3.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3.3.3.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3.3.3婚假含节假日。

3.3.3.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3.3.4慰唁假

3.3.4.1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3.3.4.2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3.3.5产假

3.3.5.1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3.3.5.2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3.6公伤假

3.3.6.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3.3.6.2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3.6.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3.3.7调休假

3.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3.7.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4.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4.假期审批

4.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4.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4.3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4.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4.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5.职责

5.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5.2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5.3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5.4请假所需提供之证件,必须真实。如持假证明,将作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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