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工厂奖罚制度(精选5篇)
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厂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关心集体、工作勤奋、追求进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奖惩的原则:
一、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二、及时的原则:及时鼓励员工的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所有的奖惩均应在3天内公告
三、三公的原则:奖惩应公平、公正、公开,严防厂员工特权思想的产生,在制度面前一视同仁,人人平等;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使奖惩制度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应有激励效果;
五、重奖轻罚的原则:以达到防微杜渐、教育为主、激励向上的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奖惩仅为个人奖惩。
第四条奖励
一、奖励的项目及标准:
⒈全勤奖:非试用期员工全月满勤,无迟到、早退者当月可发给全勤奖60元。
⒉工龄奖:员工自入职满1年工龄的,可给予50元的工龄奖,每增加1年工龄,则工龄奖增加50元,并依此类推,200元封顶。
⒊月度明星员工奖:根据各岗位非试用期员工全月出勤情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本奖获奖人数按在册员工的5%确定。获奖员工每人可获得一次性奖金100元。
⒋年度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全年出勤状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当年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月度明星奖者,颁发一次性奖金500元。获奖人数的比例为12月份在册员工的10%,其中,入职不足6个月的员工,当年不得参与本奖的评选。
⒌特殊贡献奖:在特定条件下,员工表现突出的,可一次性奖励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金,具体获奖条件包括:
拾金不昧者;
为厂解决排除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提高了生产效率;
遇紧急及非常事故,应变得当,减少或防止厂损失者;
好人好事或部门、个人行为较好地提高了厂美誉度者;
员工个人获得政府嘉奖者或社会荣誉者;
员工个人对社会作出贡献,使厂获得社会荣誉者;
⒍加薪:给予成绩卓著的非试用期员工予以加薪,加薪幅度为
普通员工:50-100元/次;
主管级管理人员:100-200元/次;
厂高层管理人员:300-500元/次。
⒎晋职并加薪,对具有管理能力,各方面表现均良好的'员工,可视需要给予晋职并加薪,加薪幅度与上条相同。
⒏合理化建议奖:向厂经营管理、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能将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并取得出色成效的部门和个人,一次性发给50元以上奖金。
⒐年终奖:厂实行年度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员工全年的工作考核情况,年底发放一次性当年年终奖。入职不满一年的员工,以实际入职月数按比例发放。
二、对员工发放的“月度明星员工奖”、“特殊贡献奖”等的奖励,均张榜公告,并在当月体现,同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参考依据。
三、奖金的审批与发放:
⒈全勤奖:由各考勤负责人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后,报部,由财务部编入工资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与月度工资同步发放。
⒉工龄奖:发放办法与全勤奖相同。
⒊月度明星员工奖:由车间、部门负责推荐至厂部,经厂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授予月度明星员工奖。
⒋年度优秀员工奖:由车间、部门推荐至厂部,经厂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授予年度优秀员工称号。
⒌特殊贡献奖:由车间、部门提议,并报厂部审核,转呈总经理批准发放,也可由厂部提议呈总经理批准发放。
⒍加薪:由总经理根据员工表现,以及对员工的考核情况,选择成绩优异者适度加薪。
⒎晋职并加薪:与加薪相同。
⒏合理化建议奖:由厂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⒐年终奖:与加薪方法相同。
第五条惩戒
一、惩戒的项目及标准:
㈠罚款:对违反厂、车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罚款条件的,
给予罚款处理5-300元,具体包括:
⒈工作类:
上班迟到、早退1-10分钟者,罚款5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11-20分钟者,罚款10/次;
上班迟到、早退21-30分钟者,罚款20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31-60分钟者,罚款30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扣罚其本人一天工资/次;
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小时者,扣罚其本人2天工资/次;
折叠、随身携带、乱写乱画、损坏考勤卡等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次;
要别人代打卡、代别人打卡、冒充别人打卡行为之一者,罚款30元/次;
打无效卡,罚款5元/次;
乱调乱动打卡钟导致故障者,罚款30元/次;
凡有上班不穿厂服(寒冷冬天、管理人员周六、周日及无厂服人员除外)、不戴厂卡、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随手丢垃圾、工作时间嬉戏、铝板车间女工不束发等行为之一者,扣10元/次;
有离开工作岗位未停机者,罚10元/次;
下班不关闭工作区域水制、气瓶阀门、灯制、风扇(工作需要除外)、空调、电视、电脑等行为之一者,罚款5元/次。
下班时有不打扫岗位和机台卫生、不收拾工具用具等行为之一的,罚款5元/次;
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罚款30元;
不服从上级工作分配、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罚款50元/次;管理人员处事不公正,被员工投诉并经查明属实的罚款100元/次;
因调职、离职等逾期仍移交不清者罚款30元/次;
玩忽职守、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造成厂重大浪费、损失者罚款100元/次;上司对下属舞弊有据而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罚款200元/次;
通过瞒报、冒领、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手段,获取非法不实利益者,罚款100元/次,并追回非法所得;
⒉文明类
在禁烟区域吸烟者,罚款10元/次;
不按规定停放个人车辆的,罚款10元/次;
在厂区内乱扔垃圾者,罚款10元/次;
男士留过肩长发上岗者,罚款10元/次;
在厂建筑物、设备上乱写乱画者,罚款10元/次,并要求恢复原状;擅自擦(撕)去厂、车间公布的各类通知、公告等,罚款20元/次;对来宾无礼被投诉的,罚款30元/次;
私拿厂财物价值低廉情节轻度的,追回财物并罚款30元/次;
无故不参加厂安排的会议、学习、培训及活动者,罚款20元/次;
参加会议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罚款10元/次。
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之一的,罚款50元/次;品行不端有损厂信誉者罚款100元/次;
在工作场所吵架者,双方各罚款50元/次;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罚款50元/次;
谩骂、威胁、攻击门卫者,罚款100元/次;
违抗命令并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者,罚款200元/次;
因过失触犯国家法律,被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的,罚款200元/次;
⒊安全类
上班赤膊者,罚款10元/次;
上班穿拖鞋者,罚款10元/次;
擅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元/次;
仿冒他人签名的,罚款30元/次;
冲床运转时,手伸进模具内(扶板、清理铝屎、调模具等之一)的,罚款10元/次;无证擅自驾驶厂的车辆的,罚款30元/次;
出现重大生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的,罚款50元/次;
擅自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未致不良后果的,罚款10元/次,并令其恢复原状;
工作时间带小孩或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元/次;
有不服从门卫管理、检查,或谩骂威胁攻击门卫行为之一的,罚款20元/次;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罚款30元;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罚款30元;
堵塞或占用车间主通道的不良行为,罚款20元/次;
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的,罚款30元/次;
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款200元/次;
违章指挥,或同意员工违章作业的,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20元/次;造成责任事故的,罚款200元/次;
故意损坏产品、材料、设备、工具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次;
私拿厂财物价值较高的,追回财物并罚款100元/次;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罚款50元/次;
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安全)强行作业的,尚未引致严重后果的罚款100元/次,并立即纠正;
非生产和工作需要在厂区内生火、开电炉之一者,罚款300元/次;
私拿公物价值贵重者,罚款300元,如无法追回造成损失的,按受损物价值2赔偿;故意损坏公物,破坏生产设备、工具的,按实物价的2倍赔偿,并罚款400元/次;
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安全)或违章指挥,罚款400元/次;
因此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及伤害的,承担所有责任;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罚款300元/次,并令其纠正;
损毁厂重要文件,或丢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之一
者罚款200元/次;
⒋食宿类
提前进入食堂就餐的,罚款10元/次;
将洗碗水、汤水泼于餐桌、餐椅或地面之一的,罚款10元/次;
就餐时将骨屑、剩饭、剩菜丢于餐桌、餐椅或地面之一的,罚款10元/次;
浪费粮食的,罚款10元/次;
早上在上班时间吃早餐者(司机除外),罚款10元/次;
不就餐又不提前向饭堂报停餐的,罚款10元/次;
谩骂、威胁、攻击饭堂工作人员的,罚款30元/次;
用饭菜、汤水泼饭堂工作人员的,罚款100元/次;
宿舍个人物品不放置整齐的,罚款50元/次;
在宿舍墙上、门窗上乱写乱画或打钉子的,罚款10元/次;
在宿舍大声喧哗或将设施声音开至过大影响他人休息的,罚款10元/次;
在生活区域随处乱扔垃圾、烟头、杂物者,罚款10元/次;
一人占多个床位不愿腾空者,罚款20元/次;
将危险品带进宿舍者,罚款30元/次;
从楼上往地下扔垃圾、杂物的,罚款30元/次;
擅自留宿外人的,罚款50元/次;
异性在集体宿舍同宿(含夫妻)的,罚款50元/次;
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者,罚款50元/次;
在宿舍张贴、涂写各类黄色淫秽图画及文字的,罚款10元/次;
在宿舍嫖、吸毒、贩毒、盗窃之一的,罚款300元/次;
㈡降薪:对违反厂、车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经批评和罚款教育仍无改变的,给予降薪50-300元处理;
不老的是江山,易逝的是红颜,淡看浮云散,潇洒天地间。人的一生,很短又很长,短的是快乐,长的是烦恼;短的是人生,长的是痛苦。
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有些事是无法掌控的,有些事是不合情理的,有些事是不尽人意的。但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要淡然的去面对,坚持自己的原则,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清清白白的做事,坦坦荡荡的做人。
什么是生活?是它发生在我们身上了,还是我们让它发生了?有人说生活是一杯酒,酸甜苦辣都有,有人说生活是一首歌,莺歌燕舞,多彩多姿,充满了幸福与快乐。
也许有些事情是因为我们经历了,才对这些事情有了深深的感触,即使同一件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们总是往往去依赖一些事情,我们的内心,总是容易受外界环境的感染,总在不知不觉中被外在的因素所左右,所羁绊。
比如我新买了一件衣服,朋友说好漂亮啊,明天我也去买一件,我的心情就非常高兴。倘若有人说,你这衣服不好看,我就会有失落感。难道别人的一句赞美就这么重要吗?那是因为,我的内心有了某种期盼,而一旦这种期盼无法实现,就必然产生落寞与幽怨,心戚戚然。因为你把自己和外界联系在一起了,别人一句话就搅乱了你的心境,所以你的情绪就发生了改变。
很多时候,你把自己变成了情绪的奴隶,把原本快乐的心情交给了别人,让别人成了你快乐的主人。是因为你有欲望,有所求,而一旦你的欲望产生,你的烦恼也就随之产生了。
亲情,爱情以及友情,都是一样,当你对他们的期望值越高,或许你的烦恼就会越多,你的失望就会更高。因为你没有得到你想要的回报,孩子没考上好的大学,爱人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朋友没有给你及时的帮助。
佛说,一切皆由心生。要想让人生变得快乐,就要找回那个真实的自我。首先要让自己的心获得自由,不受任何牵绊。学会做自己情绪的主人,这是做人的最高智慧。我的快乐我说了算,与心情有染,与别人无关,嘴长在别人身上,快乐是我自己的感受,我又何必让别人来主宰我的幸福?
人生最大的苦恼,不是拥有的太少,而是想要的太多。欲望越多,痛苦就越多,欲望越少,快乐就会越多。
什么时候你能做到心如止水了,你的人生也就尽善尽美了。要想追求快乐的人生,就要保持一份淡泊明志的心境,不悲不喜,不骄不馁,“达亦不足贵,穷亦不足悲”,豁达通透,荣辱不惊,静待花开,静赏叶落。
我们无法改变环境,但我们可以转换自己的心情,我们不能改变别人,但我们可以选择掌控自己,我们无可预知未来,但我们可以把握现在。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得失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人生看透但不能看破,看破红尘了,你就无法生存了,看破人情了,你就无法做人了,看破人生了,你就无法前行了。学会用心去悟,悟懂了人生,才会明白,明白了也就快乐了,快乐了人生也就圆满了。
世界很美,生活很好,不要自寻烦恼。人生苦短,要好好珍惜每一天,不给生命留遗憾。万事不可能皆如人意,花开还有花谢,日出还有日落,四季不可能常绿,只要我们在心中植一树菩提,生命之树就会四季常青,葱茏如昔!
一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对于有下列九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9)、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三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四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2)、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4)、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5)、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6)、厕所、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7)、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9)、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2)、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5)、上班时睡觉、喝酒的(6)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6)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7)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8)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9)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0)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11)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五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0)、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11)、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2)、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以上这篇是工厂员工奖罚制度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奖罚制度尽在:规章制度望大家多支持本网站,谢谢。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工厂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达到工厂对员工的基本要求,视为尽职尽责,表现较大的超过基本要求,即给予奖励。
2.3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工厂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惩戒员工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和手段,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以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加薪等物质奖励,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资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奖励元;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奖励元;
3.7.3维护工厂形象,对工厂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并具有事实证明者,奖励元;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奖励元;
3.7.5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显著效果者,奖励元。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并通报全厂。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工厂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工厂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质量事故、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工厂荣誉,塑造工厂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在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口碑,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得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10对工厂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全体股东研究给予特别嘉奖,上调薪资以及提升职务,并公开通报奖励。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工厂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2.2经济处罚为罚款,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2.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3.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3.2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3.3说脏话、粗话者;
4.3.4参会人员迟到者;
4.3.5私自带客到工作场所或在宿舍留宿者;
4.3.6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3.7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3.8在工作场所从事聚众赌博打牌娱乐者;
4.3.9在工作场所抽烟者;
4.3.10在过程中造成产品损伤、缺陷等现象,但未造成损失者。
4.4各岗位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4.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工厂下达的任务者;
4.4.2在所管辖的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资源现象者;
4.4.3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者;
4.4.4本部门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4.5发生重大事件(如物品、产品、材料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者;
4.4.6一周内本部门员工有5人/次违纪者。
4.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厂。
4.5.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怠慢工作者;
4.5.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5.3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上报,但未造成损失者;
4.5.4因操作不当,造成工具、仪器、设备损坏者;
4.5.5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产品批量缺陷、次品者;
4.5.6旷工和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以上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处分通报全厂。
4.6.1工作时间酗酒者;
4.6.2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6.3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6.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6.5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6.6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给工厂造成损失者;
4.6.7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工厂利益受到20x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6.8泄露工厂秘密事项,已对工厂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6.9年度累计警告三次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处分通报全厂。
4.7.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7.2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
4.7.3私自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工厂辖区者;
4.7.4在职期间受到治安拘留,经查有违法行为者;
4.7.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7.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7.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或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8在工作与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7.9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工厂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工厂受到20xx-10000元经济损失者;
4.7.11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4.7.12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厂,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1使用虚假的证件蒙骗,使工厂遭受损失者;
4.8.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8.3玩忽职守,致工厂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8.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8.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8.6泄露工厂秘密,已对工厂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7偷盗、侵占同事或工厂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8在工作与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9造谣惑众诋毁工厂形象者;
4.8.10在工厂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8.11未经许可兼任或兼营与本工厂同类业务者;
4.8.12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8.13伪造、变造、或盗用工厂印信严重损害工厂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14参加违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8.15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5附则
本奖惩制度参照《工厂规章制度》和《工厂考勤、请假制度》
以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等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反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反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反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xx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全体员工。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一.奖励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以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资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显著效果者,奖励50元。检举揭发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工厂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100元。
对工厂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全体股东研究给予特别嘉奖,上调薪资以及提升职务,并公开通报奖励。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者奖励全勤50元(按每月考勤计算)二.惩戒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工厂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参会人员迟到者,罚款5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内警告,20分钟内扣10元,20分钟以上旷工半天。
工作时间未经准许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罚款10元/次。在工作场所从事聚众赌博打牌娱乐者,罚款50元/人次。工作时间玩手机者,罚款5元/次。
发生重大事件(如物品、产品、材料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者,按产品价值罚款。
上班未按规定穿着,罚款15元/次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上报,但未造成损失者,警告因操作不当,造成工具、仪器、设备损坏者,警告
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产品批量缺陷、次品者,警告(返工加班没有加班工资)
工作时间酗酒者,警告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警告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警告。
警告2次以上任然屡劝不听者公司考虑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