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7篇)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7篇)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1

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管理规程

1.1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闭路电视系统的操作规程。

1.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柜的运作状态。

1.3从闭路电视上发现可疑情况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报告当值主管前往调查处理。

1.4当电梯监控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报告当值主管通知工程部人员前往调查处理。

1.5当值人员准确、真实、清晰填写值班记录。

1.6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消防监控中心。

2闭路电视监控维护制度

2.1注意保持监控室内环境干燥、整洁,每周定期对设备除尘保养。

2.2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电视监控室。

2.3发现监控线路有故障,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检查维修。

2.4禁止私自操作监控程序以外的电脑程序,如打字、玩游戏等。

2.5确保监控中心的电话线路畅通,使用电话时尽量简短。

2.6未经上级领导同意,严禁删减、录制资料。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2

园区消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1、目的:

旨在规范监控中心管理,充分发挥监控中心的监测、报警功能,确保小区的人身、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所管辖物业服务中心各消防监控中心。

3、消防监控中心岗位管理规定:

3.1熟练掌握监控中心,消防报警系统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设防设备的分布情况。

3.2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3.3做到及时发现监控上的各种动态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保安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同时详细做好记录。

3.4与固定岗、巡逻岗经常保持联系。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领班。

3.5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工程组,并协助工程部尽快排除故障,做好详细的记录。

3.6对于联系工作的电话或来访客人,要热情礼貌地应答接待,对业主、商户、客人打错了或误打了报警电话接听时也要做到相互之间友善的沟通并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避免误会。

3.7对无故进入监控中心的员工,应立即劝其离去,并记录其工号,如有领导进入要在值班本上做好记录。

3.8做好对讲机电池充电,公共钥匙领用及记录工作。换电池,领用钥匙应通知当值领班。3.9保持岗位内的清洁卫生,交岗前应对岗位内进行整体打扫,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3.10值勤时正确使用和保管岗位内所有物品,当班者对本班组使用物品负有全部责任。

3.11对需要移交下一班组处理的工作,应做好书面记录,口头移交,每班组值勤人员应完成上班移交的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本班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3.12 监控录像保留一周。

3.13 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参加培训,搞好团结协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4.程序

4.1消防监控中心是小区处理应急事件的指挥扭。未经准许员工不得无故进入。

4.2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设施随时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3对于突发事件的区域,消防中心值班员要将摄像镜头进行跟踪拍摄,并同时注意区域周围动态。

4.4发生报警,要迅速通知附近保安员到场确保是否属于误报。如误报作消音处理并作记录,如属于报警,按报警流程执行。

4.5消防监控中心要配置室内温度计,正常室温处于25℃左右。

4.6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中心检测,必须凭工程部的签章方可有效。

4.7消防、监控中心不要有其它杂物置于其间,严禁吸烟等行为。

4.8消防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相关数量的消防应急器材,以备急需。

4.9消防监控中心必须二十四小时不能离人,如上洗手间要通知消防巡逻或领班顶值。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3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干部的领导,认真完成学校保卫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或前来参观者,必须经学校或保卫处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四、不准在监控室内吸烟、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监控机房、设备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关闭电源,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学院保卫处领导。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4

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浅议,提到‘安全’不论男女老少都知道这两个字,说到‘重要’似乎也都明白;再说起“安全”,有人就觉得是老生常谈,是多余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等等标语我们都能倒背如流,谁能不知道安全的重要;但普遍存在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或许是当今社会的安全意识主流;以下就几个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谈一些看法:架构定位问题: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如果安全管理部门定位在纵向坐标的上端,安全工作推广进行是没有问题的,但大多数企业都把安全管理部门放在纵向坐标的中下部,纵向向下是可以到底的,但纵向向上到顶恐怕就有难度,更不用说横向问题了。企业或多或少存在着重经营、轻安全现象;很多企业把安全风险管理部门划在企业架构的末端,属于有责无权的地位;如果定位合理,安全管理自上而下逐级进行还是可以正常进行的,起码可以覆盖企业全部部门和员工。定位不合理就涉及一个执行力的问题,个别部门不配合工作怎么办;组织架构得不到保证,安全工作就无法有效地推广、落实、实施。众所周知,安全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确保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组织架构得到保证,职能才能得以落实;在组织架构上,政府可否仿效类似于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垂直管理,将各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直属各地安监局等政府部门管理;赋予安全人员相应的管理权利,提升安全人员的地位;让他们在企业有话语权,涉及安全的相关的文件资料须有安全管理人员签署才有效,让他们对安全工作敢说、敢做、敢管。

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人员定位问题:现在很多企业对从事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的入门门槛起步要求较高;但进了门就由企业老总说了算,与其说要这些人对企业的安全负责,不如说对企业老总负责更为恰当;这里面就存在一个执行力大打折扣的问题,被聘人员可以就安全问题对员工下达指令,但很多问题也可能是存在于领导层的问题,如果领导持否认的态度,他是否能向企业老总或其他领导下达指令,没有企业领导们的通力支持,他们说话办事就缺乏底气,他们敢说他们敢作吗,同时有些安全建议得不到重视,有些安全措施也就得不到落实。谈到安全管理就离不开人的问题,应该说做安全管理本身就是一个高危行业,很主要的原因是有些企业对于安全管理的不重视,认识不清,责任不清;安全管理人员往往既是安全管理人又是安全责任人。基于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各级政府更应该对安全管理人员做相应的保护和支持,让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里能挺起腰杆,而不是出现事故的替罪羊;让他们行使他们能够行使的权利,而不是从事这项工作的开始便顶上了责任的大帽子,在企业效益和安全保障以及领导眼色之间权?,协调,并去推动那些他们难以推动的问题。让安全管理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安全人员得到应有的权利和待遇,才有更多的人愿意从事这个行业,热爱这个行业,才能真正的保一方平安。

管理定位问题:企业负责人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对安全的认识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也就决定了企业安全工作的优与劣;企业领导层对主抓安全基层工作人员的态度,对安全工作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领导关注了、重视了,当然这不是表面上一句话的问题,需要有行动(级别待遇、工资福利、岗位津贴等),有实物(安全专用车辆、其他安全配备等),员工自然而然地就会对安全工作刮目相看,自然也会把安全工作看得比重大;如果领导对安全工作漠然视之,员工就会仿效,主管安全的就会无话语权,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难度就

3---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会加大,例行的检查及整改要求也毫无力度可言。譬如有些安全活动,企业负责人的参加,对于员工的态度、行为都产生着无形的影响,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企业负责人不参加,其部下就可能不参加或敷衍了事,员工就会效仿,久而久之安全上出现问题就不足为怪了。

以上的问题解决了并不意味着安全工作就一劳永逸,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有创新意识;安全无小事,安全是全体员工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只有企业员工主动的了解安全知识,按企业安全的要求去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使之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成为一种自觉心理,企业的安全目标才能得到保证。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为确保营运客车动态监控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充分发挥科技保障作用,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态,有效控制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减少违章,预防事故,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车辆单位工作时间和班线营运特点,结合行业管理部门安全防范控制和第三方监控平台工作要求,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在工作时间内对本单位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抽查和记录,及时回应第三方监控平台相关信息,集团监控中心负责分子公司工作时间之外的实时监控和记录、及时回应第三方监控平台相关信息,并实时抽查各分子公司车辆运行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

第三条安保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集团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实施及集团监控中心日常管理和对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各类台帐记录。

二、负责动态监控人员相关技术培训,制定监控系统操作权限控制。

三、根据分子公司提出监控和管理的需求,负责与运行商协调沟通,确认系统改进完善的方案并及时督促实施到位。

四、负责和运营商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及时处置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等问题。

五、负责对动态监控使用中各项费用的确认及收取工作。

六、负责集团监控中心发现各类违章、人为破坏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实施考核;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紧急状态请示领导后发出安全指令,实行紧急处置措施;及时向领导汇报动态监控系统应用、运行及管理情况。

第四条客运各分子公司管理职责

一、负责对监控系统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措施的落实、设备设施安装、维护及故障修理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根据安全生产情况,确保专职监控人员配备到位,按章履职。

三、每月召开一次动态监控管理分析会,协调解决监控管理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对监控管理和违章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确定重点监控人员、车辆、路段,落实管理改进措施。

四、负责对集团监控中心、分子公司监控平台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人为破坏车载设备的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五、负责按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反馈上报月度监控数据分析、违规纠正处罚和各类报表。

第五条监控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动态监控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熟悉车辆、班线、运行规律等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监控水平。

二、按照监控授权,对入网车辆进行分类实施监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根据其性质及时采取语音信息提示、向领导反馈等有效手段给以纠正,直至违法违规现象消除并全程形成闭环记录。

三、发现入网车辆信息反馈异常的,应及时通过语音信息或电话与车辆或车属单位联系并跟踪其处置结果,保持入网车辆监控到位。

四、定期做好监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每日交接班。

五、建立健全各类资料、档案、台帐,定期做好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准确上报报表。

六、对监控中出现紧急报警,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连续人工抓拍相关图片或截取视频;立即查询车辆位置、原由等详细信息,通知车属单位、安保部和集团公司带班领导,并按照指令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七、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监控人员可以通过短信功能对驾驶员进行提醒,起到即时警示和纠正的作用。

一、车辆超速时(超过门限规定速度10%以上的;一个小时区间以内,超速报警次数达到8次的;超过门限规定速度达到3分钟以上的)

二、监控到其他违章时

三、季节变化、恶劣气候条件

四、有紧急状态

五、逢节假日时

六、有安全管理需求指令时

七、指挥运输生产时

第七条驾驶员、承包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视情给予3-7天停班整顿,情节特别恶劣的解除驾驶聘用合同、终止承包合同

一、超速处罚规定:

(一)一个小时区间以内,超速报警次数达到8次的,视为一次超速,每次处罚100元。

(二)超速10%未达20%的,每次处罚500元。

(三)超速20%未达50%的,每次处罚20xx元。

(四)超速50%及以上的,每次处罚5000元。

(五)超速3分钟至10分钟的,每次200元。

(六)超速10分钟以上的',每次500元。

(七)公安交管部门通过邮寄等方式转达的超速告知书,违章时间在12个月内的,公司对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二、超载处罚规定:

(一)超载人数未达10%的,每次处罚500元。

(二)超载人数达10%但未达20%的,每次处罚20xx元。

(三)超载人数达20%以上的,每次处罚5000元。

(四)公安交管部门通过邮寄等方式转达的超载告知书,违章时间在12个月内的,公司对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三、车辆运行处罚规定:

(一)连续驾驶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每次处罚200元。

(二)车厢内人货混装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三)实际驾驶员与当班行车命令签署人不符的其他在聘驾驶员,每次处罚500元。

(四)实际驾驶员为未经公司批准聘用的驾驶员,每次处罚20xx元。

(五)车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每次处罚20xx元。

(六)车辆未按规定执行凌晨2:00-5:00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每次处罚20xx元。

(七)高速公路上下客的,每次处罚20xx元。

(八)高速公路违规倒车、调头、逆向行驶的,每次处罚5000元。

四、动态车载终端使用处罚规定:

(一)不服从单位管理,拒不安装车载终端的,责令停班整顿直至安装完毕。

(二)发现车载终端工作不正常而未及时报修的,每次处罚100元。

(三)私自损毁设备封条或拆解车载终端及其附件,故意移动掩盖摄像探头,恶意损毁主机、摄像探头、倾倒液体、掐断电源、利用非常手段致使主机无法工作等致使无法对车辆进行监控的,每次处罚5000元。

(四)出站和回场时动态信号正常,车辆运行途中即不正常,不能说明原因或举出有效证据的,一律视为人为破坏,每次处罚20xx-5000元。

(五)对经监控人员提醒仍然继续违法的驾驶员,及时转交由车辆单位领导处理,仍未有效果的,报集团公司带班领导处理,该违法处理在原处罚基础上视情并处或单处增加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给予3-7天停班整顿,情节特别恶劣的解除驾驶聘用合同、终止承包合同。

第八条驾驶员未系安全带每次罚款200元;接打手机、收发信息、吸烟、聊天、饮食等每次处罚200元;双手脱离方向盘或做严重妨碍安全行车的其他动作处罚1000元。

私招乱聘,处罚承包经营者20xx元。

第九条凡因保管不善、人为故意损坏、私自拆解等原因导致车载终端损坏或丢失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动态终端使用人承担,并给付维保人员交通费用50元,然后按维护流程来实施。

第十条车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在监控管理工作中造成监控不到位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经济处罚或在“考核系统”中进行扣分考核:

一、对动态监控工作不重视,未建立本单位监控管理制度和未保证监控所需的人员配备及硬软件投入,严重影响监控效果的;

二、未及时召开和参加动态监控管理分析会,对监控人员汇报的监控中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不及时研究解决的;

三、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按规定要求检查本单位监控情况,造成监控管理不到位的;

四、未落实监控管理规定,对监控中发现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处罚不到位或不处罚的;

五、未落实监控管理规定,对动态监控系统故障、车辆车载设备故障未及时进行修复,造成设备长期运行不正常的。

六、对集团公司下发的“动态监控管理问题整改通知”,未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

七、其他未履行动态监控管理职责行为的。

第十一条相关责任人在监控管理工作中不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失职、渎职,造成事故或影响恶劣重大事件的,由集团公司安委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安办。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6

一、控制室实行专人轮班全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每日做好值班记录。

二、不带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做好保密工作,不向无关人员泄漏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监控设施。

三、监视所有摄像位置的图像,注意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即时通知班长,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四、对重点保卫区域和异常现象要做好记录和录像,以作必要时查证使用,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发生案件和突发事件时按重大案件处理方案和火灾发生处理方案处理。

六、当监视范围出现异常,如可疑人员出现等,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查看。

七、值班室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7

酒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程序

一、日常使用管理

1、保持闭路监控设备机房整体清洁,严禁在操作台上放置茶水及无关物品。

2、每班检查监控电脑与各显示设备、录像设备之间的通信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3、每班检查监控所有摄像头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4、每班检查所有监控器图像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5、每班检查录像设备的录像功能是否正常,录像资料是否完整。

6、每月对监控室的机柜、显示器、监控器、录像设备外壳进行清洁(用干净毛巾),保证设备清洁无尘。

二、定期维护保养

1、每周检查闭路监控设备是否整洁,对值班人员规范的操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每季安排对所有摄像头进行清洁保养,防尘罩用干湿的毛巾均匀擦净,镜头用专业的镜头纸轻轻的清洁,保证图像清晰。

3、每年一次对所有的监控设备、显示设备和录像设备进行拆卸清洁,对设备内部的器件和线路板用小毛刷配合吸尘器进行除尘处理。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 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制定“矿井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安全监测人员(包括队干部)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安全监测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技术矿长的同意。

第三条 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安装的工作面,如果瓦斯监测系统不健全,不具备断电功能,不准验收投产。

第四条 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分站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作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矿长批准。

第五条 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第六条 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部门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及控制线,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第七条 装备的设置标准;

1、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回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回风流、专用排瓦斯巷和上隅角各设一个瓦斯传感器。

(2)机尾传感器安设在回风巷距机尾10米内,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

(3)回风传感器安设在距回风第一贯眼10---15米处,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为1%,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

(4)专用排瓦斯巷传感器安设在回风巷口栅栏以里10---15米处,瓦斯报警浓度为2.5%,断电浓度为3%,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安全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2.5%。

(5)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2、掘进工作面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双巷掘进工作面的正副巷口以里10—15米、距煤头5m以内、双巷掘进总回风,各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均为1%,断电浓度:煤头传感器为1.5%,工作面回风流传感器为1%,断电范围:正巷瓦斯超限,切断正付巷内部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点小于1%。

(2)单巷掘进工作面应在距煤头5米以内,巷道口以里10—15m处,各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煤头传感器为1.5%,工作面回风传感器为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3)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时,除按正常安设瓦斯传感器外,还需在串入回采工作面的进风巷中再增设一个传感器,位于距回采面煤壁3—5m范围,报警断电浓度均为0.5%,断电范围:回采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点小于0.5%。

(4)掘进工作面使用串联通风时,在所串入的局扇入风前3—5m范围内,再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报警断电均为0.5%,断电范围:被串入的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小于0.5%。

(5)在大巷开口或某一采区口确需要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入的风流中安设瓦斯传感器,一旦瓦斯超限,能切断被串入区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报警断电点均为0.5%。

3、回风井、回风巷独立供电运行的设备(包括水泵、绞车等)应安设瓦斯传感器,当瓦斯达到1%时,自动切断该地点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4、井下各装煤点、煤仓上方应安设断电瓦斯传感器。

5、地面抽入泵站机房内,应安设瓦斯传感器,当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发出报警。

6、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要避开淋头水,顶板条件不好的地点,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瓦斯浓度。

7、凡应安设监测设备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采掘队根据《作业规程》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安装,否则,不许开采作业。

第八条 掘进、回采工作面,都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第九条 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通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第十条 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缆线均由该地区机电工负责,改线或移设备时,必须提前与通风科联系,与监测人员现场共同处理。

第十一条 增加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空气样、便携式瓦斯检定器三者进行校正。调试完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第十二条 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进行处理时,应在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第十三条 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查、更换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技术矿长批准。

第十四条 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超出限差时,监测人员应及时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运装置,否则必须及时更换。

第十五条 所属巡检员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所管辖范围内监测装置的工作和完好情况,并将核对仪器指示瓦斯浓度记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

第十六条 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时,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全部进行检修、清扫、调试、校对。

第十七条 凡与装置无关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技术矿长批准,在监测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

第十八条 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器设备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第十九条 监测中心站必须保持24小时连续运转,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包括分站、传感器、运行状况),断电情况,及时打印监测班报表,并送通风科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矿长审核。

第二十条 矿井必须建立维修校验室,并配备标准气样、校验台等设备,维修校验必须有记录可查。

第二十一条 监测中心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情况,遇到报警情况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通风科、矿调度室、技术矿长。

第二十二条 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保存2年,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维护使用管理人员责任制,分站、声光箱,电缆等由使用单位的电工负责日常维护,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传感器移动由巡检员负责。

第二十四条 采掘队、组不按规定移动传感器、声光箱、电缆或发生解脱,破坏监控装置的,必须坚持先停产后追查的制度,严肃追查处理责任者。

第二十五条 凡需停运监测装置,必须经技术矿长批准,否则追究停运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安全监测应建立报表和台帐:

1、设备仪表台帐

2、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

3、校验记录

4、巡检记录

5、值班日志

6、安全监测班报表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9

一、供电

1、监测监控系统的供电,是保证监测监控系统不间断可靠运行的必要条件。监测系统分站的电源必须取自工作面总馈电开关的电压侧。

2、监测系统分站的装设地点,综采工作面分站安装在工作面进风巷口高压开关处,掘进工作面分站安装在工作面巷口总馈电开关处。

二、断电

1、机电科在搞采掘工作面的供电设计时,要考虑到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时的断电执行,每个采煤工作面要在适宜地点设立总开关。采掘面所设立的总开关,都能够与瓦斯超限断电的输出执行信号——常闭或常开接点相配接,并保证总开关方便自动断电。

2、井下各点瓦斯超限时,断电范围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实施细则在生产作业规程中确定。

3、当发生瓦斯超限断电时,系统应立即报警,生产调度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

4、断电方案由机电科提出,通风科实施。断电的可靠性由通风科、机电科会同安检科定期组织试验,并认真作好记录。

三、复电

复电前必须首先向矿调度室打电话询问是否由于瓦斯超限而断电,如属瓦斯超限断电的复电必须按照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由矿总工程师及通风部门指挥执行。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保证保安监控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及人员安全;

2.范围:保安监控系统设备;

3.职责:电气主管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并监督本专业人员及设备厂家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并检查结果;

4.管理规定:

4.1保证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开启;

4.2系统的不间断电源严禁使用监视设备以外的负载;

4.3楼层摄像头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其他负载;

4.4未经本专业主管同意,严禁修改系统参数;

4.5系统参数修改后,应在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并即时通知当班监控员;

4.6巡查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做详实记录并上报专业主管;

4.7监控系统各种设备非本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操作;

4.8主机专机专用,严禁安装任何其它无关程序。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11

为保证公司生产和办公场所视频监控系统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监控功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视频监控系统(下简称“监控系统”),是指生产、办公场所安装的视频摄像头、存储设备、服务器、通信网络、专用电路以及监控和管理软件的综合系统。

二、安保部负责新增监控系统审查、提交审批和日常规范操作监管;科技中心负责监控系统的规划、设计、安装、维护、维修、操作培训;监控系统所属地单位负责提出需求、日常操作、监控数据调取和故障申报。

三、监控系统安装

(一)监控系统硬件、软件安装依照公司《计算机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安装地点为人员密集区域、重要出入口和场所;其他场所视情安装。

(三)监控系统服务器安装在各使用单位计算机房或相对安全的房间内。

(四)上级主管或公安部门要求已安装的视频监控点接入其网络的,由使用单位通过向安保部备案后,由科技中心负责网络对接。

四、监控系统日常使用

(一)使用单位需要安装监控系统客户端的,由科技中心审核并发放管理权限和初始密码,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二)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闭任何涉及监控设备的电源;不得擅自增加电源负载;不得随意更改监控系统连接和系统设置。

(三)严禁擅自改变、遮挡视频监控系统设置的监控区域;旋转摄像头在使用后,须将摄像头恢复到指定方位。

(四)监控视频信息管理

1、使用单位须指定专人进行监控系统操作、视频信息回放、备份操作。其他任何人未经使用单位行政主官许可不得进行视频回放、复制操作。

2、对涉及公司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监控信息予以重点保密。

3、监控服务器数据实行不间断录像并循环保存,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十五日;上级主管部门对监控图像资料保存时间有特别规定,按要求保存。

4、在保存期内的监控数据,严禁擅自删除、修改、破坏监控原始数据。如遇紧急情况须将相关视频信息复制备份的,所视频备份信息须妥善保管,并定期销毁。

5、上级主管或公安部门因执法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信息的,应配合并做好相关记录。

6、在监控工作中遇紧急情况或发现的有价值视听资料(如属于案件现场或案件线索的信息资料)需要固定证据,应及时备份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视频信息,严禁故意隐匿、篡改和毁弃。

五、监控系统维护、维修

(一)使用单位每日检查辖区内摄像头工作情况,发现摄像头不在线、图像不清晰等故障,及时向科技中心报修;发现摄像位置不对或有遮挡摄像现象及时纠正;做好日常记录。

(二)安保部负责对各使用单位监控使用情况按季度定期检查和不间断抽查。

(三)年末,由科技中心会同安保部对各使用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普查,保证系统数据有效。

六、考核与处罚

(一)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监控系统严重损毁或灭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二)如有下列行为的,由科技中心责令改正,并按公司《计算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进行考核;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保存记录视频信息的;

2、擅自改变监控摄像头监控位置或遮挡摄像头的;

3、故意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的;

4、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的;

5、不按规定私自允许他人察看视频信息的;

6、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12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一环,它涵盖了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升级以及数据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保护企业信息安全,并提高工作效率。

内容概述:

1.系统安装与配置:明确设备的采购标准,规范安装流程,保证监控系统的初始设置符合企业需求。

2.运行管理:制定运行规程,规定日常监控、故障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维护保养:设定定期检查和保养计划,预防设备老化和性能下降,延长系统寿命。

4.数据管理:规定数据存储、备份、分析和销毁流程,保障数据安全和合规性。

5.安全防护:设定权限管理规则,防止非法访问和数据泄露,同时应对网络安全威胁。

6.升级优化:根据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制定系统升级策略,保持系统先进性。

7.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系统操作培训,提升其使用效率和应对问题的能力。

8.应急响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处理系统故障和突发事件。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13

1.0目的

通过规范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理规程,确保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理。

3.0职责

3.1当值消防监控中心的保安员负责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监控与管理。

3.2当值领班负责对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保安员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对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3.3保安部长不定期对监督和对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4.0工作程序

4.1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保安员负责对闭路电视的监控、操作和一般性的保养(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并留意设备情况,发现故障,马上报修。

4.2值班员应密切留意闭路电视的情况,与各岗位保持密切配合,发现问题,马上通知机动保安员到位处理。

4.3为便于查证,保障安全,保安闭路电视应进行录像,各重要出入口和重点部位应保持24小时录像。

4.4熟悉各摄像枪的位置,大厦主要出入口共分为三十个摄像点,分别为:黄华路大门,首层南、北大堂,西侧通道,东外围、南外围、西外围、八部电梯以及负一车场。

4.5保安员负责录像的操作,并及时换带,保证录像的完整性。

4.6换带时,应检查录像带的磁带是否干净。

4.7更换带后在《录像带使用记录表》上做好登记,并将录相带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保管好。

4.8每日应对设备表面进行抹尘,每周应对录像带进行检查,确保磁带能正常录制,每季度(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录像机磁头进行清洗。

4.9为便于查证,各出入口的录像内容应保存14天时间。

4.10消防监控中心应常保存备用录像带不少于2盘,如有缺少当值班人员应报告领班并负责提出购置计划。

4.11录像带在保存期间,未经部门领导或管理处领导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行放录。

4.12消防监控中心录像机属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专用设备,禁止放录任何外借录像带。

5.0相关记录

5.1《录像带使用记录表》/gr-260

5.2《闭路监控系统运行异常记录表》/gr-255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14

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是企业信息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的网络监控系统稳定、高效、安全地运行。通过这套制度,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网络问题,预防潜在的风险,保障企业的业务连续性和数据安全性,同时也能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内容概述:

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系统配置管理:规定监控系统的硬件、软件配置标准,定期进行更新维护。

2.故障处理流程:明确故障报告、分析、解决和预防的步骤,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安全管理:制定网络安全策略,包括防火墙设置、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

4.性能监控:设定性能指标,持续监测网络运行状态,及时优化网络性能。

5.日常运维:规范日常运维工作,如系统备份、日志审计、性能调优等。

6.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7.应急响应计划:预先规划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降低对企业的影响。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同时为学校各类大型考试活动提供保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是指为保障学校的主要道路、校门、公共楼宇、公共场所、重要场馆、重点保密部位安全建设实施的视频监控。按辖管区域分为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和部门视频监控子系统,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归属见《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归属一览表》(附件1)。

第三条学校视频监控属于特殊安防系统,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删除、修改系统运行程序和记录;

(二)擅自关闭系统或者改变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三)泄露系统的秘密;

(四)将系统记录资料用于不正当目的;

(五)其它妨碍系统运行的行为。

第二章建设管理与维护

第四条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本着“学校统筹,分级建设”、“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全校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由网络信息中心统筹负责,后勤处、教务处、学生处作为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使用用户,(校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由后勤处使用管理、校内教学、实训、考试视频监控系统由教务处使用管理、学生宿舍区视频监控系统由学生处使用管理)负责日常巡查管理,发现故障或异常,应及时通过海软易校园一卡通报修系统报网络信息中心检修;各部门根据工作自身需要建设视频监控子系统,其管理维护由各部门负责。

第五条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纳入年度预算。

第六条新增公共视频监控摄像点,遵循“谁使用、谁提出”的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紧急情况需新增个别摄像点,由使用部门提出需求,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网络信息中心会同使用单位制定安装方案,由使用单位填写《视频监控工勘记录表》(附件2)后,由网络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第七条公共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视频资料保存期限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保存期内(30天)禁止删除或覆盖视频资料。

第八条各单位在新建、修缮道路、装修房屋等设施时,不得随意停用、挪移、损坏电子监控系统设备。如因部门建设规划确实需要停用、挪移的,须提前报告监控使用管理部门及网络信息中心(附件3),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任何部门与个人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和监控使用部门同意,不得随意移动、遮挡、关闭视频监控设备的电源和损坏视频监控设备。如发现有损坏公共视频监控设备的行为,学校将追究部门和个人责任,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各部门监控系统须明确专人负责,并报后勤处、网络信息中心备案,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布防,如因人员调动、工作原因更换布防、撤防责任人,需及时通报后勤处和网络信息中心进行信息变更。

第十条学校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考试活动需要全程视频监控保障,组织单位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报告教务处,经教务处同意后,网络信息中心配合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章视频监控工作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改变监控系统的用途,将其用于采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及其它合法权益的信息;

(二)删改、破坏留存期限内的监控系统信息资料的原始记录;

(三)故意隐匿、毁弃监控系统采集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

(四)向本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提供监控系统的信息资料。

(五)改变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的位置和功能。

第十二条如发现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追究部门领导和个人行政责任,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一)故意遮挡和损坏监控设备;

(二)因工作失职造成监控录像及相关资料外泄的,以及造成不当后果的;

(三)监控系统管理人未及时布防,给单位和学校造成损失的;

(四)不能认真履行有关管理职责、玩忽职守的。

第十三条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值班工作人员应当利用监控设备做好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工作,发现涉及公共安全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可疑信息,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巡逻人员和门卫下达指令,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第十四条监控值班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如下纪律: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

(二)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凡是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记录下来;

(三)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登记准确及时,内容清楚;

(四)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保护好各种监控设备、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

(五)不利用监控平台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四章视频监控资料管理

第十五条视频监控资料属学校内部管理资料,其调阅使用实行审批登记制度。系统维护人员、监控值班人员、主管领导例行工作期间,查阅视频监控资料,应当如实登记。严禁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进入监控室,操作监控设备,查看、复制、删除录像资料。

第十六条严禁以个人身份调阅视频监控资料。校内外单位(部门)因工作需要调阅视频监控资料,实行审批制度。审批程序如下:

(一)校内部门申请调阅视频监控资料程序

1.调阅部门填写《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审批单》(附件4),明确调阅内容和用途,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相关视频监控管理部门审批,(校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管理由后勤处管理审批、校内课堂教学视频监控管理由教务处管理审批、学生宿舍区视频监控管理由学生处管理审批),经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调阅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各部门管理的视频监控资料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批准;

2.调阅涉及师生个人隐私、国家教育考试、试卷保密室、重点监控部位等方面视频资料需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调阅。

3.视频调阅由系统管理人员按照所申请的内容进行,并严格按要求填写调阅记录,明确记录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去向以及调阅视频资料的时间段等情况,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保存。

(二)校外单位原则上不得调阅本校视频监控资料。国家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学校主管厅局等部门确因业务需要,按如下程序办理调阅手续。

1.单位出具调阅请求公函,明确调阅用途、调阅人员、调阅方式。

2.调阅人员持单位公函和本人身份证件,填写《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审批单》(附件4),经后勤处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3.因公安机关、司法部门调查案件取证资料,经批准同意调阅的可根据需要同期拷贝视频资料。

第十七条经审批同意调阅相关视频资料的单位(部门)及调阅人员,对其调阅视频资料负有安全保管和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拷贝和截图所调阅的视频资料。因调阅单位(部门)和个人导致视频监控泄漏造成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由调阅单位和相关人员负责。

第十八条经批准调阅的视频监控资料,由相关管理部门报送网络信息中心统一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司法机关有规定的除外)。保存期间严禁删除。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16

学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校园安全,提高管理效率,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师生权益。内容主要包括监控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和隐私保护等关键环节。

内容概述:

1.监控设备的规划与安装:规定监控设备的类型、数量、位置选择,以及安装标准和验收流程。

2.系统运行与维护:涵盖监控系统的日常操作、故障报修、定期检查及升级更新等。

3.数据管理与存储:明确监控视频的保存期限、访问权限、备份策略和销毁程序。

4.隐私保护措施:设定监控区域,防止侵犯师生隐私,制定异常情况报告和处理机制。

5.培训与教育:为相关人员提供操作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6.法规遵守:确保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17

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HSE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油田公司HSE培训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培训管理规范》(Q/SY1234-20xx)和《HSE培训管理办法》(人事〔20xx〕35号)等要求,结合油田公司加强员工HSE培训工作的要求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HSE培训须立足岗位、满足需求、全员参与、形式多样,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HSE培训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各级负责人是HSE培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培训资源,建立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培训实施计划,确保HSE培训有效实施。

第五条人事(劳资)部门作为HSE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年度HSE培训计划,协调培训资源,并会同HSE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

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六条HSE主管部门协助不同岗位HSE培训需求识别,编制HSE培训大纲,对HSE培训的实施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七条直线领导负责下属员工培训需求的识别与更新、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评价与跟踪。

第八条员工接受岗位HSE培训,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需求分析

第九条HSE培训首先要做好需求分析,其需求分析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岗位基本技能要求;

-岗位风险;

-HSE管理规范、程序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工艺和设备变更;

-HSE审核结果;

-业绩考核结果;

-岗位能力评估的结果;

-事故和意外事件的教训;

3---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应急演练与应急响应的总结;

-HSE业绩表现分析与改进机会;

-公司HSE方针、目标、指标;

-再培训等等。

第十条直线领导负责下属员工培训需求的识别与维护,应就培训需求与员工进行沟通,使其清楚地了解岗位要求的HSE能力及自己的知识、能力与岗位要求之间的差距。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根据岗位风险和任职要求,分层次编制岗位HSE培训需求矩阵。包括岗位名称、培训内容、掌握程度、培训周期、培训方式等主要内容。管理层HSE培训需求矩阵参见附件1。

第十二条每年应对岗位HSE培训需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更新培训需求矩阵,并与下属员工沟通。当组织机构、经营规模、经营性质和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估岗位HSE培训需求,更新培训需求矩阵。

第四章计划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直线领导依据单位培训需求矩阵及对下属的期望,结合员工现有能力,负责组织制定其下属员工的个人培训计划。个人HSE培训计划及记录参见附件2。

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十四条培训计划优先考虑在岗培训,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发挥直线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及资深员工在HSE培训中的作用。

第五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实施者可以是企业最高管理者、员工的直线领导、HSE专职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深的员工和专职教师,还可以是聘请的外部资深专家。

第十六条HSE培训的方式应以岗位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为辅,主要包括典型课堂培训、强化课堂培训、各种会议、专题讨论、岗位实际练习、网络培训等。

第十七条培训内容以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HSE管理理念、HSE管理制度、程序文件、操作规程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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