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热门两篇)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精选2篇)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篇1

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完善我院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设备的利用率,适应实验教学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实际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报表。

2、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账卡、验收报告、使用维修记录、分类分户账及各种凭证;低值品的分户帐及凭证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消耗品及材料的领用记录等。

3、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学院和主管部门下发有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文件;实验室制定的各项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实验室改造情况等资料。

4、实验室经费使用: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消耗、仪器设备维修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室档案建立和管理由实验科和设备处负责业务指导,各中心、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新建实验室应建立工作档案。

2、专兼职人员、教师应根据各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有关事项的记录,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3、各部门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并保存在本部门。

4、各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5、实验室工作档案向院内外提供利用。凡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经所在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用后及时归还。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篇2

教务处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实验室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实验室功能和效率,更好地评估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概况

学院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面积及改造等资料。

2、实验室任务

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历年试题、实验报告、预习报告等有关记录,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工作量。

3、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及材料

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分户统计帐、低值耐用品分户帐、领用单、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等,材料领用记录等。

4、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

实验教师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教师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等。

5、实验室经费使用

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材料消耗、仪器设备维修、条件建设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

6、实验室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本制度适用我院各级各类实验中心、实验室。

2、实验设备处为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业务主管部门,档案管理应在学院档案室的指导下进行,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3、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4、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

5、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