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石材供货合同(通用15篇)
需方:
供方:
现供方就为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 供货清单、价款:
(1)、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 页)
(2)、货款总价单价以订料单为准。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不含税金)
二、 时间及地点:
供方石材送至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工地现场。
第一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0日,该批材料为路侧石
第二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5日,该批材料为台阶、商铺门前广场地面材料 第三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25日。
合同内所有石材供货完成时间为20xx年11月5日,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 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板”;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
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 售后服务:
石材部分因质量不符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00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00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
六、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各利润中心相关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
双方签 成控部终审
终审通过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定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需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厚度长度宽度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34 94030176221
结算规格32 89026168210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______省第___建筑集团公司(简称甲方)
___县高级中学:(简称乙方)
______石料工艺厂:(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左云县高级中学,道路铺装路沿石、平石。广场铺装石材及室外其它石材由丙方供货,及广场铺装人工费用: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需监供三方就有关事项签订合同如下:
一、(1)工程名称:左云县高级中学室外石材供货(广场铺装)
(2)工程地点:___县高级中学
(3)工程内容:见用料明细表
(4)供货日期:具体以甲乙双方下达供货计划表为准
(5)交货地点:工地现场甲方指定位置
二、交货方式:由丙方负责将石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丙方负责。
三、产品质量要求,丙方对所供石材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石材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甲乙双方提供的图纸供货。丙方将派员与甲乙双方代表、监理代表在工地共同进行验收,同时办理验收手续。如质量不能满足要求,丙方应无偿负责更换、修复、直至达标为止。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合同总价以工程最后实际用料为依据。单价以供货价清单为依据(见附表)合同签订七日内支付总价30%预付款。以后每供货30万元支付50%,剩余20%工程铺设验收合格,30日内结清余款。
五、合同变更,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必须在交货日提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包括加工图纸、资料)供货进度表。
(2)提供石材放置场地。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4)负责石材到场的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协助甲方监督丙方石材是否合格,并协调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2)监督甲丙双方是否如约履行合同,及交货付款情况。
(3)如甲丙双方如有违约,乙方有权阻止及仲裁违约条款。
(4)如乙方没有公平合理尽到监督作用,损失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丙方责任与义务
(1)按甲方提供供货清单,乙方监督标准,及时供货。
(2)对所供石材质量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更换修补。
(3)配合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工作。
九、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发生甲乙双方中途退货,不能及时付款,丙方不能按时供货等情况。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如协商未果由工程现场所在地法律部门仲裁。
十、其它未竞事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三份。三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备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 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 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 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 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 、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 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 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 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30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2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_____的_____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_____)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_____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____)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_____)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_____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_____材料仓库自提。_____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_____、_____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_____%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_____%,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_____%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_____%,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_____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_____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_____%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_____%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_____%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分项名称及单价
二、供货时间
三、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m2×元=元合计:
2、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预付%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就甲方建设的(装饰的)项目所需大理石、花岗岩材料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供需合同,供需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供货说明:
1、供货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2、按甲方提供的规格进行加工,附甲方签字的材料单;
3、计算方法及结算:按石材行业标准的计算方法结算平方数。按实际尺寸结算,另加5%的材料损耗费用,含税票。
二、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到需方工地价格,卸车费由甲方负责。
三、供货期限与交货地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内到第一组箱,70天内
四、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产品需符合国家合格品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尺寸进行加工。
2、要求乙方所供的石材的石纹、颜色、图案与甲方的样品基本一致。
五、产品验收产品运到交货地点,由甲方、乙方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清单及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数量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代表(提供人)签订订货验收,视为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作为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甲方按合同总价20%付给乙方作为定金,货物到达甲方工地后,付给乙方每车货物总价值90%,余款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交接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七、货物的所有权自款项结清时转移,但需方未履行完支付价款义务,货物属于供货方所有。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货方人民法院管辖。争议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诉讼费、代理费、交通费等)都由另一方承担。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工程顺利进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石材幕墙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
承包范围:立面的全部石材幕墙工程.其中包括主体结构后置埋件的施工;幕墙全部金属框架、紧固件的施工及防腐处理;石材面板的加工制作、搬运及安装;石材幕墙的防雷装置施工;脚手架工程施工;石材幕墙的设计施工图由施工单位提供(含计算书、施工方案各一份),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质量: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现行验收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和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一经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承包人应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标准合格要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施工用电由承包方安装电表以实计算,所用电费由承包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约 m2),除有设计变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金额:(大写)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每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支付:承包方人员和主材(槽钢、角铁)全部进场后,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金属骨架全部施工完后支付总价款40%;石材安装50%后支付总价款20%;石材幕墙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25%;剩余5%留作质量保修金,待2年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积做好施工中各方关系的协调,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发包人随时有权过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情况并实施全过程监控。
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②、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前由承包方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竣工交验后,由发包人负责;
③、承包人随时清理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七、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石材产品必须按双方确认的样品及材料表确定的厚度供货,其他材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材料表确定的规格型号进货。
2、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合格证、试验报告及有关厂家资料,报发包人检查验收签字,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场,承包人对其采购的材料设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工程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或发包方工地代表认可签字,发生的费用按合同确定的单价增减。
九、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文明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要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有交底、有检查、有落实;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可靠,不留事故隐患;要科学组织施工、科学打孔,埋设后置件不能破坏主体结构,要确保主体结构安全。
如发生人员及设备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工程验收报告。
2、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如在验收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以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接到报告后20天内完成 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结算报告经双方确认后,发包人在15天内支付结算款。
十一、违约和争议
违约: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承担总价1%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全部费用。
承包方擅自停工或处于停工状态,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剩余工程款。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世际金辉大厦工程正立面的全部石材幕墙工程。
2、质量保修期:2年。
3、质量责任:
①、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专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③、对于涉及幕墙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积极防范措施,联系和配合有资质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双方约定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预留5%质量保修金,质保保修期满时,如未出现质量事故,予以全数返还。
十三、合同生效
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是优质的,无损的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装、使用方无误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故障均适用本合同保修条款。
3、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如出现以上问题均属于质量保修内容。
4、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因该产品的所有权变更而变更保修责任。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财产及相关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负一切安全责任。
2、乙方应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应给予乙方每天500元的奖励。
4、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误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据合同供货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
6、如在试验段施工过程中其质量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对于工程期间影响甲方的突发事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达成共识。
8、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时间超过3个月时,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9、不论甲方所购产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在质保期内按时按质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需方将盛大多层科研办公楼工程项目的石材供应及安装承包给供方,本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加工要求、单价、安装单价: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工期: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五、质量标准:
按石材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六、双方责任:
1、需方如需调整订料的数量、规格,应在供方备料前通知供方;
2、需方按相关验收标准验收供方所供材料及施工质量;
3、供方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供货,并确保的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
4、石材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5、石材到达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卸货。
6、供方进场的开办费用则由需方负责承担。
七、违约责任:
若需方未按本协议要求支付供方材料款、人工费及工人生活费等,供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向需方索赔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本协议壹式贰份,需、供方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南宁供电局凤岭调度中心门卫室花岗岩大理石工程需要材料特委托乙方供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定合同如下:
一、材料、单价、数量:
材料名称:花岗岩大理石,单价:96元/平方米,数量:369.67平方米,总合计:35488元
二、材料进场即地点
由甲方通知材料进场,甲方应提前通知一天,地点:凤岭调度中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地点、时间、保质、保量供货甲方必须确保进场卸货场地也应按协议规定及时付款,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都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不按协议的规定时间,按时支付乙方的花岗岩大理石货款,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并追回所有货款,且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货(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货(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石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名称样式规定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
(元)备注
详见尺寸单
二、合同总金额(以实际发生计算)
预算总额人民币约(大写):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
2、质量要求均按照规定进行加工:厚度允许误差在+1mm,-2mm,对角线允许误差在±1.5mm。石材的检验标准为抗压强度(mpa)≥100.0;弯曲强度≥11.0;体积密度(g/cm3)≥2.56;吸水率(%)≤0.60。
3、 石材不能出现掉角及断裂,石纹、石线、石斑和色差等不超过每次供应石材的2%。
4、 石材厚18mm以上
四、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货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石材应于20__年____月___日前运至______________,石材在签订合同后_____个日历天内供至项目工地。
3、若乙方未能按时完工,则中标人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 元/天的工期罚款。
4、运费、卸货费由乙方负责。
五、验收标准及供货期限
1、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完好无损。运费及装卸费用由乙方负责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包装为木箱)。
2、甲方在收到石材后,对于石材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应在一周内向乙方提出异议,(除石材色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及校验情况和处理意见。
3、 对于达不到要求的石材,电话通知乙方现场复查,两天内没有到现场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石材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在下一次石材进场时无条件更换。
4、石材运到现场由甲方、乙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的代表共同验收,暂定____月____日开始供应石材,期限为通知石材进场起内完成石材供应(如遇不可抗拒的天气除外)。
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利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6、 石材的颜色与样板间的颜色一样,并送样品给乙方。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 石材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石材单价不变。
2、石材分批进场,在施工前由甲方分三个阶段进场,甲方应提前二天明确进场的石材规格、数量,提前一天确定具体的进场时间,并且制定相应的石材进场计划。
3、根据石材进场的进度情况支付工程款,第一批石材验收合格后付全款,并扣留5%的质保金。从第二次以后每到一批石材验收合格,支付上一批到场石材的80%,并扣留5%的质保金。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经甲方、乙方、监理、建设方四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到石材总工程款的95%后停止支付;工程质保抵押金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两年)满后,15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扣款后一次无息结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甲方付款不及时,供货时间相应顺延;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每次将对乙方进行总工程款20%的罚款。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一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剩余工程款不予结算,并赔罚款5万元。
2、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3、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材料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第二条:供货内容及要求
1、暂定价材料得到项目部发出的指令单(必须有生产副总或项目经理签字)后开始备料及加工,需方有权解除此部分供货材料。
2、供方现场配备2名以上常驻现场的石材加工工人及一台大型石材加工机具按需方要求进行石材加工(与第一批货到场同时进场),此项费用由供方负责(包含吃、住宿、交通等所有费用)。
3、如供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完成供货或材料上涨等原因不予以供货,需方有权不支付其它剩余货款。剩余货款作为供方违约处罚,并承担需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4、供方按实际供货数量基础上每次多送供货量的1%数量(此部分供货量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苏州天园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5、供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完成上述要求,需方不予支付至货款的60%,并在最终结算中扣结算额的5%作为处罚。
第三条:交货地点及方式
_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条件
按每次验收合格的供货量需方提供有效的材料发票后5天内付货款的55%,现场石材全部安装完成供方配合良好,付至全部货款的60%,余款供货完后一年内付清(同期提供相应有效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货款)。
第五条:质量要求及标准显色差。
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验收
管(施工员、技术员、或项目经理根据实际人员安排,)联签后验收有效,验收的数量要经项目经营负责人核实签字后报公司经营部审核。
第七条:工程结算
1、结算时以实际铺装量及合同单价为准。
2、进行工程结算时,供方须附有甲方联签的进货指令单或材料入库单为依据。
3、供方不得以工程量的增减向需方追究任何解释。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交货期限
合同签定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把货运到交货地点。因乙方加工及运输时间影响工程工期,按违约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第一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种:向甲方所在区县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1、材料明细表苏州天园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2、暂定价材料明细表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自订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尾款,本合同即告中止。
2、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3、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双方应注意保密,任何一方有意或无意泄露于第三方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均需承当相应责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或任何形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5、乙方有权举报甲方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如发现乙方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送等情况,一次处罚__________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材料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供货内容及要求
2、暂定价材料得到项目部发出的指令单(必须有生产副总或项目经理签字)后开始备料及加工,需方有权解除此部分供货材料。
3、供方现场配备2名以上常驻现场的石材加工工人及一台大型石材加工机具按需方要求进行石材加工(与第一批货到场同时进场),此项费用由供方负责(包含吃、住宿、交通等所有费用)。
4、如供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完成供货或材料上涨等原因不予以供货,需方有权不支付其它剩余货款。剩余货款作为供方违约处罚,并承担需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5、供方按实际供货数量基础上每次多送供货量的1%数量(此部分供货量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苏州天园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6、供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完成上述要求,需方不予支付至货款的60%,并在最终结算中扣结算额的5%作为处罚。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第四条: 付款条件
按每次验收合格的供货量需方提供有效的材料发票后5天内付货款的55%,现场石材全部安装完成供方配合良好,付至全部货款的60%,余款供货完后一年内付清(同期提供相应有效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货款)。
第五条:质量要求及标准
显色差。
第六条:货物验收
管(施工员、技术员、或项目经理根据实际人员安排,)联签后验收有效, 验收的数量要经项目经营负责人核实签字后报公司经营部审核。
第七条:工程结算
1、 结算时以实际铺装量及合同单价为准。
2、 进行工程结算时,供方须附有甲方联签的进货指令单或材料入库单为依据。
3、 供方不得以工程量的增减向需方追究任何解释。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交货期限:
合同签定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把货运到交货地点。因乙方加工及运输时间影响工程工期,按违约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第一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种:向甲方所在区县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1、材料明细表苏州天园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2、暂定价材料明细表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自订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尾款,本合同即告中止。
2、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3、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双方应注意保密,任何一方有意或无意泄露于第三方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均需承当相应责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或任何形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5、乙方有权举报甲方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如发现乙方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送等情况,一次处罚*元。
发包方:承包方:
年月日:
买受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______(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的“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及物流园区综合楼”项目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货物的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供货内容等见下表:
注:
1、供货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模式,无论市场如何变化双方均不作调整。
2、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选择多家供货人,不得以此为由进行堵工闹事。
3、乙方不得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材料供货原因而导致的堵工闹事行为,否则处罚___元/次。
二、货物种类、规格、型号及数量
工程项目所需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以双方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为准,如现场抽查某车牌供货数量少于收货单时,该车牌所有供货数量均以实际抽查最少数量计算。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
1、乙方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规格、数量进行供货,并且以双方共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约定时间内没有供货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或未经甲方确认擅自进行供货的,甲方一律概不认可,且乙方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交货地点:安顺市马场镇沙坝村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及物流园工地。
四、货物数量、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乙方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及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以供相关部门验收使用,所供货物方量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签字,如乙方供应的产品存在质量、数量问题,因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送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多联式存根《工地收货单》,甲方须在《工地收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负责人书面或短信、微信等其他方式委派的两名以上现场人员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3、供货验收流程:甲方发要约指令→乙方自行供货到工地→甲方验收签字→卸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在乙方供货每满两个月期限后支付至前期已供货量总产值的___%。
2、甲方于春节放假前一周内付至乙方供货总产值的___%,工地完工后_个月后付清尾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货物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予以退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供货质量及进度造成甲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金额从乙方材料结算款中扣除。
若双方存在争议,需提交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如乙方中途违约,无法按时供货,或者发生堵工闹事行为,甲方有权另行发包,已供货产值按综合单价的___%结算,乙方无条件自行退场。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或者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