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工不包料)(精选15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地点:_________
2、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_________
(1)变电站一般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变电站站址范围内的基础及电缆沟开挖、基础混凝土的浇筑、道路平整、站内绿化工作。
(2)变电站建筑工程:主控楼、高压配电间、办公楼等主要建筑物的.土建工作及装饰工作;变电站围墙、大门的土建工作。
(3)变电站辅助设施工程:全站照明、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防雷接地等辅助设施建筑及安装工作。
(4)变电站安装工程:变电站主辅设备的安装、设备交接试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
(5)线路工程:至送电线路架设;全线基杆塔组装及附件安装;全线基杆塔基础开挖及浇筑;杆塔接地;线路参数测试等工作。(线路全长公里)
(6)通信工程至光纤通信线路架设工程。(线路全长公里)
(7)系统试运行。
(8)用于工程实体的设备、装置性材料、消耗性材料的采购。
以上工程内容的细项最终以甲方审定的概算书或工程量清单相对应的条目为准。
3、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进行施工总承包。
4、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整。(项目建设所需的备品备件购置、管理车辆购置、工器具办公生产生活家具购置以及甲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用等均未包含在此合同价格内。)
5、工程质量要求:单位工程合格率100%,整体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6、工程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天。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8、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本合同包括:
(1)协议书
(2)专用条款
(3)通用条款
10、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结构层次:四间三层,从填层地梁一直到顶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方案图所示的土建工程
三、工程设施:
施工所用的水电由甲方负责,施工所用的工具、器械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承包形式:
承包形式:包清工(立木模、脚手架、钢筋工、泥水工、砌砖工、粉刷、盖瓦片、做地与台阶、清理)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历天数天
六、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七、工程结算及支付办法:
完成总工程量的_________________%,支付总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__________%,余额_________________%待保修期壹年内经复验合格后付清。
八、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墙面平直,上下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___公分)。如果不合格,翻工所需材料及工钱由乙方自负。
九、其他要求:
1、乙方不得将该项工程转包他人施工。
2、施工期间造成安全等事故均与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必须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3、乙方缴纳建设保险金元,其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
十、以上不尽事宜,由甲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财政所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_______________。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
六、有关补充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承包单位(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
质量要求:
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 工程期限: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解决施工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组织设计交底;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参与设计交底;做好施工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三、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在组织施工中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主动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施工环节。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设施安全防护,如果乙方因疏于防范、操作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负全责。
六、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应科学规范、统筹安排。如因技术原因或操作不规范导致原材料浪费,乙方应承担责任如数偿还相关费用。
合同份数及相关说明: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
四、工程造价:
单价:________m2/元,工程总面积__m2;总造价________元。
五、工期:
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完成。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_天内,将剩余款项一次结清。
八、双方责任
乙方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的责任: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开展_______________行业市场,就______(包括手机、笔记本)业务系统,乙方通过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网络为乙方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公司总体运营思路制定终端销售政策,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专用终端的引进和销售。
2、乙方通过对甲方进行业务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成本。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____________行业市场的发展需要,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选定____________专用终端型号;
2、甲方对订购终端制定销售政策;
3、甲方有监督乙方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权利,包括:
(1)提供终端备机;
(2)在________________区至少设有一个售后服务站;
(3)要求制定详尽的售后服务流程,严格按照产品相关三包规定处理终端售后问题;
(4)如经售后服务维修站确认为手机故障并在可提供换机服务时间范围内的,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换机服务。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其终端进销体系,包括:
(1)车辆要求:自有货车至少______辆,送货人员至少______人;
(2)终端管理:要有完备的终端进、销、存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岗位负责人员;
(3)财务管理
:具有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4)业务联系人员:配备相关业务联系人员,用于发展用户、日常业务交涉、货物供应联系、市场销售监控等;
5、对于乙方自行订购的非电信公司集采终端,甲方有权要求出示厂家直供证明,否则不予扫串
(二)甲方的义务
1、对于乙方扫串号终端,甲方根据cda移动业务社会化运营总体思路,有义务制定符合市场发展的终端销售政策;
2、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订购的移动终端,甲方有义务申请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
3、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终端型号上,甲方有指导乙方进行采购的义务;
4、在乙方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行销体系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部分指导意见协助实施;
5、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超期未给予乙方结算,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有自行上报进货终端型号的权利;
2、乙方订购终端过程中,在满足入围条件前提下,对订货终端型号有选择的权利;
3、对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进货的终端,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且制定相关销售政策;
4、对于通过自身能力渗透末端销售渠道,甲方不做具体规定,乙方有权利选择渗透目标;
5、乙方在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过程中,在符合电信公司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有权利提出个性化建设方案;
6、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向个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知道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针对甲方提出的终端订购需求,乙方有义务部分或全数订购;
2、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的义务;
3、甲方根据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对天翼终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经营天翼终端业务;
4、终端进货,出货及销售过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的义务。
四、资费标准
1、短信费:______元条(按条);
2、功能费:______元月(自治区内不限流量费,区外流量费和超出部分按照标准资费收取);
3、上网业务包月资费套餐:______元月人,区内不限流量,____________外流量按:______元分钟计算;
4、如开通其他业务,按现行资费标准收取
五、分成方式
1、乙方于甲方通过合作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的成本;
2、在功能、短信等费用上进行分成
3、分成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六、结算周期
1、甲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给予结算;
2、每月____日前提供上个月的业务出账单,双方进行对账;
3、账单核对无误后,____日乙方开出与账单等额的发票送至甲方处;
4、甲方依据乙方开具的发票在每月____日前将上月结算款汇至乙方结算账户
七、乙方结算
账户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协项下有关义务时,可视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与不可抗力发生或清除后____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反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双方应重新协商合同的履行问题;
2、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协议履行是,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
3、因不可抗力时间导致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执,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仲裁判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合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反对意见,有效期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对意见,在本协议到期后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反对意见书面送达为标志,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或重新谈判签订新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盖章:______
签约日期: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示范文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具体承包范围详见13.2款)暂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____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发包方明确要求承包方赶工的,应承担承包方因赶工额外发生的费用。
1.3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图纸
发包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__套图纸。
第3条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 。
承包方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第4条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___3___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___5____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 5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己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5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己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___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实施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应对合同价予以调整。
第8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同意,本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列约定分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
预付款:
进度款:
预付款的扣回:
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结算。
质量保证金:结算价的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双方办理结算后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第9条材料设备的供应。
9.1 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_______份。
第13条补充条款如下:
13.1 工程名称:
13.2 承包范围:
13.3 价款方式:固定总价+洽商变更
以上文本仅供参考。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层数:
结构类型: ;檐高/跨度: 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 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2条 图纸。发包方于 年 月 日,向承包方提供 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工程师姓名:项目经理姓名: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楚,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饶命问题,合同签订后 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 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 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理,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日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 2 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拨付工程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造价
百 分 比金 额
人民币(元)
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 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定。
第10条 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引起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如下:
工程
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留档使用(必需真实有效)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简称本房产),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使用。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_20___年_8_月_____15_日起到_20___年_8_月_14_日。共计_____12_个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每半年结算,分两次付清。
三、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第一次于20__年8月15日前支付元,第二次于20__年2月15日前支付元。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宽带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水费3元每吨,生活用水10元每人每月,电费1元每度,宽带费10元每月,以上费用每月15号收取一次。
附:_________________电表底数__________度,水表底数__________吨。五、房屋出租保证金
1、首次交付租金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壹仟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退租时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六、乙方租用本房产后应注意以下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纷。
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屋内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发包方(甲方):xx市电力实业总公司。
承包方(乙方):xx省xx市电气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合同依据
本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合同及施工条例);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是按能达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岭1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电气部份第一卷第六册全所照明及第一卷第七册防雷接地)施工图为依据进行计算及核定。
第二条 工程名称、地点和范围及内容
一、 工程名称:岭110kv变电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安装工程。
二、 工程地点: 岭110kv变电所内。
三、 工程范围及内容:
1:岭110kv变电所防雷接地安装。
2:岭110kv变电所全所照明安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将工程以包工包料 按实结算下浮%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结算定额采用XX年北京地区价目本;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执行电力公司黔电定字()04号文件颁发的(关于发布xx省电力建设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XX年价)的通知);费用构成执行(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XX年版);根据xx省电力公司电技经()43、44号文件:其它相关费用依据其它相关资料计算。
第四条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 该工程以xx省xx市电气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岭110kv变电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工程预算书(其中工程款129760元))为依据签订施工合同。
2. 预付款方式:按工程预算书的工程款129760万元的 %即 万元(万元整)付给乙方。
3. 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后的结算工程款将余款在一个月之内付给乙方。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和保修条件
本工程参照国家(110kv及以下电气安装规范)进行施工,相关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规定,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的保修期一年。
第六条 双方协作事项
甲方负责:
一:甲方应协调好该工程与有关单位的联系,确保该工程的施工进度。
二: 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隐蔽资料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中间验收.
乙方负责:
一:乙方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应。
二:乙方应按时按期完成该工程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得影响其他工程。
三:竣工资料报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发生经济纠纷处理方式
如发生经济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若不能达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第九条 施工工期
本工程年月日前完工。
第十条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价款是该工程的: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主材费。
第十一条 安全责任
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的工程款:暂定壹拾贰万玖千柒佰陆拾元整(129760.00),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实结算。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正1份。
第十四条 该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
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释。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施工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专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以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9条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地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在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验收。
第14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复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算,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顶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
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六、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队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25条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27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份单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行,并将副本送乙方。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仲裁、起诉的,可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
1.向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十、其它
第33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分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设。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设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的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担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分,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甲方工作。
7.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8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护的要求:
8.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延期开工。
第11条暂停施工。
第12条工期延误。
第13条工期提前。
第14条检查和返工。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
15.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16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7条试车。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调整的条件:
19.2调整的方式: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设计变更。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竣工验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28条竣工结算。
28.1结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行的时间:
28.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9条保修。
29.1保修内容、范围;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30条争议。
30.1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争议解决方式:
第31条违约。
31.1违约的处理:
31.2违约金的数额:
31.3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条索赔。
第33条安全施工。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设。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工程分包。
36.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37条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38条保险。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合同生效日期:
第41条合同份数:
41.1合同副本份数: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编码: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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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的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由于合同标的--建设工程的内容各不相同,工期造价也就随之变动,承发包双方的自身条件、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也都各异,双方的权力、义务也就各有特性。因此,《合同条件》也就不可能完全适用于每个具体工程,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即配之以《协议条款》。《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就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了使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能更好地使用《合同条件》,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尽量事先达成协议或确立解决的原则,并使协议尽可能准确、严密,以减少扯皮,保证施的工顺利进行。我们编制了这个《使用说明》,供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参考。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书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书中说明。承包方对招标书的说明是否同意及本身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投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取得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即一切以协议、法院判决或其它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甲方的资格,承认全部合同文件,能够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与甲方合并的单位、兼并甲方的单位,购买甲方合同和接受甲方出让的单位和人员,均可成为甲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承包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但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或出让,如按《合同条件》第36条进行分包,应在合同签订前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1条
1.1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的地址;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规模和结构特征;承包的范围,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1.2本款内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应写明工程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按附表格式将单位工程列表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如:
工程项目一览表
┌──┬────┬─┬─┬──┬──┬────┬──┬─────┬─────┐
│单位│建筑│结│层│檐│跨│设备安装│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工程│面积│││高│度││造价├─┬─┬─┼─┬─┬─┤
│名称│(平方米)│构│数│(米)│(米)│内容│(元)│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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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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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实行社会监理的应写明总监理工程师在双方对合同文件解释不一致时,是否有作出解释的权力。
第3条
3.1肩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规定语言的名称,写明使用的《合同条件》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翻译文本的名称,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原则上国家、部门和地方的法规都应适用于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地方或部门的法规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3.3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可以使用地方或专业的标准规范,地方和专业的标准规范不相一致时,应在此条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部位和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和编号,例如:
一、建筑工程:
1.土方工程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1-83)
2.砌砖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3-83)
3.砼浇筑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04-83)
4.抹灰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10-83)
二、安装工程
1.暖气安装采暖与卫生施工及验收规范(GBT242-83)
2.
3.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规定产生的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第4条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的。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甲方对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要求的内容、保密费用及由谁承担。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的。
第5条
5.1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5.2实行监理的工程,要写明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对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职权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有何限制。如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支付后是否要经甲方审查;是否能批准对施工进度的更改或对工期给予延续;是否有权批准对设计的变更等。有种类限制的要写明种类,有数量限制的要写明数量。
第7条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要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双方协议将本条中甲方工作部分或全部交乙方完成时,应写明对《合同条件》的修改内容,甲方应支付费用的金额和计算方法。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7.1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如土地的征用应写明征用的面积,批准的手续;房屋的搬迁和坟地的迁移应写明搬迁和迁移的数量,搬迁后的拆除、迁移后的回填及清理;各种障碍,应写明名称、数量、清除的距离等具体内容。要写明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写明拆除和迁移的当事人事后提出异议或要求赔偿,施工中发现有本条约定的障碍尚未清除等情况时应由谁处理,费用如何承担。
7.2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的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供电线路应在何时接至何处,供电的电压,是否需要安装变压器及变压器的规格、数量,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应写明供应的日期和时间。
7.3本款应写明甲方负责开通的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规格和要求、维护工作的内容,不能保证全天通行的,要写明通行的时间。
7.4本款应写明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的时间、资料的名称和要求,如水文资料的年代、地质资料,深度等。
7.5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它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7.6本款应写明甲方提供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的时间和要求。
7.7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确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7.8本款应写明对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费用的金额。
第8条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本条工作甲方未在签订《协议条款》时写明,但在施工中提出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双方订立协议,可作为《协议条款》的补充,本条还应写明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甲方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
8.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8.2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8.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8.4写明乙方应为甲方代表提供的现场办公生活用房的间数、面积、规格要求,各种设施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提供的时间和要求,发生费用的金额及由谁承担。
8.5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内容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驶或行驶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8.6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及由谁承担。
8.7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名称和保护的具体要求。
8.8本款应写明对施工现场布置、机械材料的放置、施工垃圾处理等场容卫生的具体要求,交工前对建筑物的清洁和施工现场清理的要求。
第9条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
第12条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多少。
第13条甲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
第15条本条应写明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仲裁部门的名称。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经济支出及计算方法。
第16条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19条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和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调整的方法、程序,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20条工程款的预付应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计人民币()元,于()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21条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工程款的支付应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行付款"。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
│序│材料或设备│规格│单│数││供应时间│││
││││││单位├──┬──┬──┤送达地点│备注│
│号│名称│型号│位│量││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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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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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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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几种特殊情况应在本条作出说明:
1.由甲方提供三材指标,乙方进行采购的,应写明指标名称、内容、价格、数量、提供的时间和甲方不能按规定提供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甲方不提供指标,由乙方采购三材的,应写明材料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级和价格。
3.甲方指定厂家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写明如产品价格高于乙方预算价格时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制造厂家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合同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26条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27条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29条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的预留与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30条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主管部门10天内不能作出调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内不能作出调解,任何一方可在10天后提请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7天内执行
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施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直接申请仲裁或要求法院判决,仲裁和法院判决的程序、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31条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等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
第36条乙方对工程的分包应详细写入本条。主要包括分包工程的名称、内容、分包单位的名称和承包范围。
如甲方要求乙方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指定的分包人,除以上各项外,还应写明分包工程的价款,开工竣工的时间,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写明分包方不能按上述规定完成工程或不能按照乙方派驻的监督管理人员的指令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时,责任和费用由谁承担。
第37条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作出规定,可采用以下形式:
1.X级以上的地震;
2.X级以上持续X天的大风;
3.Xmm以上持续X天的大雨;
4.X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X天的高温天气;
5.X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X天的严寒天气。
第38条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分析;成本控制
从当前建筑市场经济活动的交易上看,基本的法制观念与诚信意识很多建筑单位依然淡薄,在市场当中经常发生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承发包双方缺少自律行为,并且市场机制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使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日趋混乱。此外,由于建筑企业在适应国际市场规则上较差,对于履行FIDIC条款的意愿不足,在参与国际竞争上错失了非常多的机会。为此,建筑企业不仅要对内部的施工合同管理进行优化与控制,更要积极转变国际竞争观念,不断提升对国际市场规范的认识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企业得到稳定持续发展。
1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差,违约情况较多当前,随着建设项目的增多,合同条款涉及的内容日渐增多,在履行合同条约上也呈现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据相关部门调查统计,在我国合同履约率只有40%,严重影响到了合同的信誉度、严肃性以及权威性,更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威胁。更对规范的市场秩序造成了影响,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等情况越来越多,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据统计,在20xx年,全国约有23785家建筑企业拖欠的工程款数额达到了2445亿元,全国共拖欠的工程款达3764亿元。此外,鉴于建筑市场在运行上也存在问题,很多承包商施工责任意识较差,拖延工期、相互扯皮的情况非常多,严重威胁到了建筑市场的稳定发展。
1.2“阴阳合同”屡见不鲜“阴阳合同”就是指工程的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下达给承包人中标通知以及相关规范,与承包人签署施工合同的过程。除了在建筑市场规定范围内签订合同以外,又与其他承包人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这份协议并不能通过审查备案,但实际双方均认可,这就被称为“阴阳合同”。当前,市场中“阴阳合同”签订方式非常多,但不管是以哪种形式,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将价格压到最低;肢解分包;利益均摊等。这种行为是发包人获取最大利益的主要途径,更是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为此,“阴阳合同”的存在势必会为建筑市场环境带来污染。
1.3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上不够公平在我国的《合同法》当中,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在经济上、法律上地位平等,并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上保持平等。但是,就当前的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看,施工合同条款的制定大都倾斜于承包人,对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规定过多,而对发包人的约束与限制则较少,在相关处罚办法上也缺少规定。这种情况一定工程双方出现了利益纠纷,或者是针对合同引发的纠纷,将缺少索赔的依据,成为阻碍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原因。
1.4施工合同意识淡漠,合同签订不规范首先,不能按照法律规范签订合同,法律规范意识薄弱,缺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认识,履行存在不足。其次,不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遇到问题过于依赖找领导解决,不能提出合理的索赔意见;最后,专门的管理部门间缺少合作,合同管理人才储备少。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2.1做好建筑工程合同谈判与签订工作首先,在签订合同条款过程中,要了解合同文本由条款、合同附件、协议书、通用条款等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前要先对“通用条款”阅读准确,明确不同用于的含义,再引导双方签订“专用条款”,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专用条款”中某一项没有做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就可以将“通用条款”的对应条款当成双方认可的合同约定。其次,要对工期、质量造价等合同内容提高重视度。按照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工程监督部门在工程验收、质量评定上已不再是主体,这些工作将由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共同完成。为此,在合同中要能够体现出来参与工程验收的组织单位、人员、质量标准、验收程序等,并要严格签署文件协议与问题的解决办法。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工程造价纠纷。鉴于工程开展中会不可避免的出现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材料差价等变更问题,为此,“一次性承包,不做更改”的情况很难实现。合同必须要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及孙方法等做出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变更。最后,对工程进度拨款与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规定。通常情况下,工程进度款都是按月结算的,而款项则是按照工程进度下拨的,但是在款项申请与下拨上款项的审核不一致,在合同规定上容易引发争议进而影响到施工合同管理。通常情况下,合同对竣工结算不会做出过多规定。为此,要在合同中积极履行付款与结算程序。
2.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建筑工程签订完成以后,合同双方就在经济上与法律上产生效益。合同还规定了双方在利益、义务、权利与义务等,双方必须对这些内容严格遵守,坚决不能违反合同条约。从一定程度上看,合同双方利益是存在差异的,会造成合同双方在利益上引发冲突,造成管理行为上的不统一、不协调,甚至引发矛盾与冲突。而实际上,违反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非常多,很多人都是故意违反这些合同的,并且当事人的法制意识淡薄。为此,合同履行成为了工程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的关键,必须采取积极的管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学习与培训,明确工程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并要积极对违约的后果进行分析,有效的利用合同保护自身权益,也不会限制对方履行各项业务,条款中的内容得以充分履行。
2.3承包人应该积极开展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合同担保制度看,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工作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及时对市场当中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测与分析是使风险降到最低的关键,也是顺利将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还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当事人的合同索赔风险。因为施工合同作为索赔的依据,同时也是合同得以延续的重要手段,是对双方合同履行进约束与限制的重要方式。合同管理索赔对承包人提出的要求是:在签署固定的合同过程中,要对各方面因素进行充分考虑,积极为合同履行创造机会;明确施工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并对合同风险作出预测,对合同变更的可能性进行预测,使用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与索赔策略;在合同履行当中,要能够定期对现场的施工情况进行勘察,了解整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并要结合法律法规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3结束语
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进步,建筑行业发展也将面临着非常多的机会,同时,随着建筑项目的增多,建筑工程在合同管理上也面临着阻碍,为了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符合建筑市场规范,推动建筑行业稳定持续发展就要在合同履行上、合同签订上以及合同法律观念上不断增强,并要做好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合同管理能够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
程施工需要。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2、实际租赁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时止。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钢管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将钢管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钢管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
2、相关费用:钢管由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合同终止后由乙方负责运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调人员帮助乙方装运钢管。
3、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六、租赁物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钢管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甲方负责提供放置钢管的场地,提供钢管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
3、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提供的钢管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建筑工程钢管使用的行业规定,质量不存在任何瑕疵。
3、提供钢管使用年限的证明。
八、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的违约金,直至实际送达之日。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截止日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此费用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计算,直至实际运离场地之日。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钢管质量不合格、超出使用年限或其他归责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员工工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管生产厂家名称,钢管使用年限证明和钢管出厂合格书。
2、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管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乙方施行三包,包进出场车费,包损耗,包看管维护。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代理人:代理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开工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3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70%,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合格
四、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六个月。
2、质保金:_________________承包总价的10%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