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范本(通用17篇)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证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此制度。
1、凡在企业员工宿舍居住的员工必须是本企业内部员工,入住前须办理入住登记手续,由企业统一安排床位。
2、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必须办理好暂住证,并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检查需要。
3、住宿员工不得擅自留非企业员工住宿,员工家属来,需过夜者,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申请并出示相关证件,由企业统一安排,但不超过1一个月的期限。
4、企业为员工提供被褥、枕头、毛毯,员工需缴纳100元押金并保留好收据,员工退还宿舍时,企业凭收据退还押金。
5、为方便员工,企业把每一宿舍楼101房间设为管理区,并安排两名管理员。管理员负责检查各个宿舍的安全状况和卫生状况。
6、宿舍钥匙由室长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钥匙。如有遗失情况,应报告管理员重新配置,配置费用个人承担。
7、宿舍内个人贵重物品,应各自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别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别人的'物品。
8、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改装电路,严禁使用功率的电器。
9、企业每月免费配给各宿舍一定量的电,超过规定度数的电费由宿舍内成员负担。
10、室长根据宿舍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值日,员工应积极的保持好宿舍卫生,不乱扔乱放。
11、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行为,严禁非法不轨行为的发生;严禁往窗外抛物、倒水、吐痰、扔烟蒂。
12、宿舍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声的喧哗、打闹或乱窜寝室,影响他人休息。
13、员工离职、退休、免职、开除、解雇的,应与离职之日起,3天内,搬迁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14、凡员工存在以下行为者,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管理员管理的,在宿舍酗酒、赌博、斗殴的,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的,擅自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经常在宿舍喧闹,影响他人休息的,无正当理由经常夜不归宿的及其他严重违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15、对违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一次,根据情节严重,罚款20~200元,对屡教不改者,可另行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机关。
厂规厂纪
第一条 保持台面整洁,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台面及工作范围内地面的卫生清洁,离开工作
岗位时要及时关机。
第二条 一经发现浪费物料、损坏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价值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四条 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工厂或他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在厂方不知情的情况
下员工私自占有厂内财物,均按偷盗处理.
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 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 早上8:00 到12:00
中午13:30 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1:30
不得早退、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1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 口头警告。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出厂,请假须提前一天告知.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施行。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
工厂车间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一天空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状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五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八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九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群众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个性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
员工领取物料务必透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务必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务必做到礼貌生产,用心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务必分清楚,务必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务必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务必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五条
员工有职责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务必捡起。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掉。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状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资料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职责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潜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职责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潜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您好,x公司":客人来,笑脸相迎,请字当头,执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方,处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厂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厂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厂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厂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厂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厂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厂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员工培训后在本厂的工作年限,每年递减20%收回培训费(含工资、学费)。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乞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鸡,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箭、记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箭、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厂部。
4、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签到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签到,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两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职责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2、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谁主管、谁负责,公司的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起决策作用,公司内部重大安全活动等须经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决定。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法规,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秩序。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重要安全事项决定等。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和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5、研究决定在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重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重大项目的计划、研讨与决策。
7、重大安全生产投入的申请、研讨与决策。
8、决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9、重大安全责任的考核。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惩罚错误的不安全行为。
10、听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对内部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及道路交通责任死亡事故作出事故责任处理决定。
11、研究决定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奖惩,审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会议决议,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政令、决策、意见;对公司工作全面负责。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分管部门设备部、财务部、企管部、安全部。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议,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4、批准和发布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工作的长远规划;
5、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按计划适时组织演练;
6、督促副总经理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组织召开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并解决重大的安全工作事宜,审核引进技术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7、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和组织,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专业人员;
8、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9、重视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公司的安全、卫生状况;
10、密切关注安全、健康和环境问题,积极推行“责任关怀”计划,不断提高员工对推行“责任关怀”的认知;
11、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12、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3、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事故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发生重大事故直接向上级报告。
1、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根据总经理张保刚副总经理和我国劳动法共同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我厂员工每天早晨8:00上班,有厂长点名。总经理不定期抽查。迟到五分钟扣工资10元。迟到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员工有事情应像厂长请假再有总经理批示,如无故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或开除。
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应带领全体员工做好各项工作.搞好团结。储备资源。保证工资按时发放。
厂长职责:
厂长应带领全长员工搞好生产,抓好质量,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做好各项总经理交给的工作,搞好团结。如果因配方出现质量问题给我厂造成较大的损失应有厂长负责。厂里如果需要任何材料厂长应该向材料科提前三天提出要求。
材料科职责:
及时考察市场,了解市场材料的差价。如果因材料给我厂造成严重的损失应有材料科长负责。
员工职责:
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按要求完成厂长交给的的工作。
3.爱护厂里模具,如果故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在当今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大趋势面前,为了提高厂里效益和保护工人的利益,制定一下规定:
1.个人利益小于厂里利益,厂里利益小于国家利益。诚信守法,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是每个员工务必做到的。
2.在不要违反法律的状况下厂里所有人应听从王同志一切安排,不听从者看情节轻重按厂规处理。
3.在上班期间厂里出现任何紧急状况厂长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如不汇报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有厂长负责.
根据总经理张保刚副总经理和我国劳动法共同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我厂员工每一天早晨8:00上班,有厂长点名。总经理不定期抽查。迟到五分钟扣工资10元。迟到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员工有事情应像厂长请假再有总经理批示,如无故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或开除。
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应带领全体员工做好各项工作.搞好团结。储备资源。保证工资按时发放。
厂长职责:厂长应带领全长员工搞好生产,抓好质量,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做好各项总经理交给的工作,搞好团结。如果因配方出现质量问题给我厂造成较大的损失应有厂长负责。厂里如果需要任何材料厂长就应向材料科提前三天提出要求。
材料科职责:及时考察市场,了解市场材料的差价。如果因材料给我厂造成严重的损失应有材料科长负责。
员工职责:
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按要求完成厂长交给的的工作。
3.爱护厂里模具,如果故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未尽事宜,另做协商。
总则
第一条为持续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群众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带给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能够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务必贴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务必自愿理解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职责,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状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带给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务必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状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 (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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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开始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1-3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
2.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3.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
(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3)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5)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6)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2、3日)。
(7)妇女节: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条病假待遇:
1.请病假须附有镇级公立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依事假论处、(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响年终奖);
2.若因急病可用电话或便条知会部门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持有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三天按自离处理)、
3.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4.病假超过3天(含3天),必须出具医生证明。
5.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6.病假期间工资不予计算
第十五条事假待遇:
1.员工每年的事假累积不可超过13天、特殊情况下由经理核准生效、其间工资不予计算、超出天数将影响本年度年终奖金;
2.员工请假须经批准后才可离厂、其间不可消极怠工;
3.事假必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
4.特殊情况下请假时,须(电话及便条等)知会本单位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附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资)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持正常劳动生产秩序,按工人参加治理与专业治理相结合执行考勤制度,车间统计员负责全车间考勤工作,各班组长或考勤员坚持严格考核。职工自觉遵守、协助治理。
一、考勤员应以负责精神天天准确考勤,以上班铃声响后为准,考勤不在时,一律按缺勤处理,下班也以打铃为准。(中午不准提前就餐,违者按早退处理,治理人员加重处罚)。作好记载,按月将考勤表送车间审核,并交车间统计员作计算工资和出勤率的依据。
二、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的累计时间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处理,旷工除不发工资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三、生产、工作时间不准看小说、睡觉、打牌、下棋、洗衣服、织毛线、擦自行车等,有以上行为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吵架哭闹不工作者,不计出勤,所造成的工时或其他损丢由闹人负责。班前或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凡酒后不许上班,作旷工处理。
四、职工不服从调度指挥而不上班、不工作者,作旷工处理,除停发工资外,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理。
五、职工有违犯劳动纪律、赌博、私拿产品、有意损坏产品和公物者,除给予经济罚款处,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如有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期间停发工资。
六、因斗殴负伤、休息期间,停发工资,负伤者的工效和医疗费用由责任者负担,因家庭纠纷而引起的病伤假,按事假处理。
七、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窜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消极怠工,不揽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规程,注重安全生产,爱护工具设备,节约原辅材料,提高技术业务能力,努力实现优质高产、低消耗。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违者按工厂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2、请假须提前写请假条交本部部长、主管及考勤处签字方可生效。特殊情况须在上班前15分钟通知本部部长及主管批准方可生效。请假三天以上须提前两天写请假条交本部部长、主管及考勤处签字后方可生效,以上情况如有违反,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一律不得会客或带外人参观工厂。违者前两次罚款50元,第三次开除处理。
4、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提前下班者按早退处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5、工作时间内因私外出必须要写请假条,由本人申请、部长签字、主管签字、厂长开出门证方可出厂。
6、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必须要填写出差表,由部长签字、主管签字并把出差表交考勤处方可出厂。
7、休息日没有工厂领导批准不得进入车间。
8、上班时间不得穿托鞋、短裤、赤背或衣冠不整,不得酒后上班。
9、车间内不允许吸烟,吸烟须到指定的吸烟区,吸完的烟头须扔到垃圾筒内。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0、严禁随意动用消防器材,违者给予严重处罚,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11、特别工种工作时,必须按正基伟业《安全操作规则》的要求做好相关的劳动保护,违者给予严重处罚,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12、操作电动工具时必须按正基伟业《安全操作规则》的要求正确使用并做好劳动保护,禁止未经培训的.员工使用电动工具。如有违反,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13、因使用不当、违反操作规则、野蛮操作造成办公设施、电器设备、电动工具等公司财产损坏的情况,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14、如发现有浪费生产材料、食堂伙食、破坏公物等现象的,一经发现,按造成损失的双倍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再次发现开除处理。
15、上班时间不得睡觉、擅自离岗、串岗、闲聊、玩手机、戴耳机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前三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开除处理。各级负责人发现违规现象不及时制止的,前三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严肃处理,直至除名。
16、未经库房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库房。领货时,须经库房管理人员许可方可进入,如有违反,每次处以50元罚款。
17、员工不得把热水、饭菜带出厂,如违反,每次处以50元罚款。
18、各组工作区域内电脑、电器、电动工具、照明设施等,用完毕后须及时关闭电源。员工在下班前5分钟提前检查所有电源是否关闭妥当,部长下班前须进行再次检查,如有违反,处以当事人和本部部长各50元罚款。
19、打印文件须填写打印申请表,交生产主管签字后由打印负责人打印。库房应按打印申请表发放打印纸,项目完成后须将所有资料、图片等交给打印负责人,发现入库数量与申请数量不相符的,差额部分以黑白图2元/张,彩图4元/张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20、雕刻材料和板材由库房安排专人管理。雕刻部领取材料应由库房管理人员按实际雕刻板面规格发放,其他各部人员如须领用,须写明所用项目名称、板材类型及规格,由库房管理人员统一发放,严禁私自领用。如未经库房管理人员许可擅自拿用材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两次以上开除处理。
21、所有住宿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物品和财物,以防损坏和丢失。如有损坏丢失,责任自负。后勤部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环境卫生,住宿员工应注意保持卫生,后勤部将不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保持良好的给予表扬,发现卫生脏、乱、差的予以批评并直接与本宿舍人员的效益工资挂钩。
22、员工必须各自使用自己的床位,不要私自调换或多占床位。
23、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2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和睦相处,不许吵架、打架、酗酒。
25、节约用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
26、室内物品及个人用品摆放整齐。人离熄灯、关闭所有电器电源。
27、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28、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所有物品。
29、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工厂的工作机密、工作方向和客户情况,上班时间一律不得会客或带外人参观工厂,如有违反本条者,上报公司处理。
30、员工应该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要有拼搏敬业精神,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习,积极开拓进取,不怕吃苦,没有业务和任务的时候要努力学习新的技术,不断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
31、员工应该在工作上互帮互助、协调配合,生活在上互相关心照顾。员工应该爱护工厂财物,保持工厂环境卫生,关心和爱护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32、工厂电话严禁私用,一经发现,按实际发生话费额的双倍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再次发现开除处理。
33、工厂员工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由部门主管批准,在批准之日一个月离职。在提出辞职申请至批准、离职期间,当事人仍须遵守公司和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借故推脱工作安排。如发现违规情况,工厂领导有权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34、出差在外人员,因办私事须回厂的,必须经本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回厂,但不予报销回程的路费、食宿费。
35、出差在外人员未经本部门主管同意,私自回厂的。除不予报销来回路费及食宿费外,还须扣除一个月工资的20%,并作开除处理。
36、因不服从领导安排被工厂开除的员工,工厂领导有权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以上规定在通知之日起实行,望各位员工共同遵守,如有违反,工厂有权进行处罚。
化妆品工厂规章制度范本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务必打卡,如遇特殊状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务必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回到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职责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状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务必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车间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员工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行政中心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现场操作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活,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8.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电话,禁止带孩子或外厂人士在车间内玩耍或滥动设备、仪器,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9、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
10、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的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严厉处理。
11、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破坏现象。
三、生产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车间必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下班时(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电源关闭。
8.车间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9.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